「探勘獎勵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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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3條 …招商獎勵人:指經主管機關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通知之申請人。三、探勘獎勵人:指經主管機關依第十條第二項規定通知之申請人。四、招商獎勵金:主管機關為鼓勵申請人辦理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及第二目所定事項所核准之獎勵金。五、探勘…
  2.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人、招商或探勘獎勵人依本辦法提出之申請,得邀請相關機關(構)代表、專家及學者五人至七人擔任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應親自出席審查會議。審查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之專家及學者人數,…
  3.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0條 …獎勵金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於通知送達後取得探勘獎勵人資格。開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不得變更。但探勘獎勵人有正當理由,經敘明理由並檢附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准變更者,不在此限。探勘獎勵人應於第二項通知送達…
  4.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1條 探勘獎勵人應依下列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撥付各期探勘獎勵金,除有正當理由外,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請領:一、第一期: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契約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應備文件(附件八)及與請領獎勵金同額之銀行履約保證函(附件九)…
  5.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2條 探勘獎勵人於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契約履行期間,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按季於每年一、四、七、十月之二十五日前,提報前一季執行進度及相關成果。二、依主管機關之要求,即時提供相關說明及資料,並配合辦理推廣活動。
  6.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3條 招商或探勘獎勵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視違反情節,撤銷或廢止招商或探勘獎勵人資格、解除或終止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契約、請求返還全部或一部已核撥之招商或探勘獎勵金,或請求探勘獎勵人給付違約金:一、申請或請款文件有虛偽不…
  7. 行政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5條 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招商或探勘獎勵人、獎勵金金額、核准日期及其他相關資訊,除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主管機關應於網站公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