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於土壤」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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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6條 …申請日前九十日內之土壤及地下水檢測報告。五、申請日前九十日內排放於土壤之廢(污)水水質檢測報告。六、委託處理者,其廢(污)水委託處理契約書影本。七、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委託他人代操作者,該代操作者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八、…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8條 …具設施。三、輸送管線、溝渠。四、水量計測設施。五、廢(污)水排放於土壤前之採樣口位置及告示牌。六、地下水監測井位置及數量。七、土壤採樣位置及數量。八、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必要之事項。專家學者協助審查時,應考量下列事項:…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9條 …:依符合本標準規定之水質限值之最大水量。(四)養豬業或養牛業排放於土壤之廢(污)水每日最大量,應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二、生產或服務規模不得超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規模。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31條 …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其水質項目、限值應符合下列規定,始得排放於土壤:┌───────┬───────┬──────────────┐│水質項目│限值│備註│├───────┼───────┼─────────────…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2條 廢(污)水不得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但廢(污)水經處理至合於土壤處理標準及依第十八條所定之辦法,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發給許可證並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者,得排放於土壤。前項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因水質惡化…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6條 事業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之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事業注入地下水體之廢(污)水含有害健康物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於事業故意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且超出各該管制標準,或故意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而有犯罪嫌疑者,應向檢察官告發。前項故意,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負責人、…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排放於土壤,指以管線、溝渠或桶裝、槽車等其他非管線方式,將事業廢(污)水排入、逸散、流布於土壤者。但不含下列情形之一:一、經農業主管機關依據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核准農業廢棄物之再利用…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8條 …進出至採樣口之道路。二、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排放於土壤之廢(污)水水量。三、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四、可供直接採樣,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設置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直接採樣之設施。事業…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9條 …尿非全量作為農地肥分而有排放於地面水體者,或不符合本章規定而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者,其排放地面水體或土壤應依本法規定辦理。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2條 …定辦理:一、每月作物種類、每公頃飼養頭數及土壤處理面積。二、排放於土壤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土壤之水量。三、土壤及地下水監測資料。四、每月固液分離設施之操作頻率。
-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蓄電池。二、應具備廢水處理設備,且其廢水不得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中,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三、應具備鉛熔煉設備,並以熔煉方式處理含鉛再生料或生產鉛錠等相關製品,且應具備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