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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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8條 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二、開放式貨架或其他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之方式。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2條 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宣…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4條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7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前項供應者屬菸品販賣業,且有難以辨識消費者之年齡情事時,應要求其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7條 …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三、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或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營業場所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處罰其負責…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8條 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或販賣菸品之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八條所定禁止之方式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三條…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9條 營業場所違反第十四條規定免費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112.03.22 訂定) 第3條 本法所稱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指使用該指定菸品時,應搭配之裝置。
- 行政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112.03.22 訂定) 第5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說明書,不包括僅記載使用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時,應注意事項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