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平導體電纜」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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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6條 扁平導體電纜(FlatConductorCable,FCC)及其相關組件組成分路之現場裝設配線,作為地毯覆蓋下之配線者,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7條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一、扁平導體電纜:指由三條以上之個別絕緣扁平銅導線並排後,再將其組合被覆之電纜。二、扁平導體電纜系統:指包括扁平導體電纜及其遮蔽物、接頭、終端接頭、轉接器、線盒及插座等完整之分路配線。三、頂部遮蔽物…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8條 扁平導體電纜應裝設於堅硬、平滑、連續之地板,且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一、分路額定:(一)電壓:相間電壓超過三百伏特,或相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二)電流:一般分路及用電器具分路之額定大於二十安培;專用分路之額定大…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89條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金屬組件應具有耐腐蝕性、採用耐腐蝕材質塗層,或與腐蝕性物質之接觸面隔離。扁平導體電纜之絕緣材質應具有耐濕性及耐燃性。
  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0條 扁平導體電纜應內含一條扁平導線作為設備接地導線。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1條 於任何地點不得有三條以上之扁平導體電纜交叉配置。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2條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組件應採適用之黏著劑或機械性鐵閂系統,錨固於地板或牆壁上。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3條 扁平導體電纜之連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纜連接及終端絕緣:(一)電纜之連接應採專用連接接頭,且於裝設後具有電氣連續性、絕緣及密封,並能防止濕氣及液體滲入。(二)電纜裸露之終端應採用終端接頭加以絕緣及密封,且能防止濕氣及液…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4條 扁平導體電纜、連接接頭及絕緣終端接頭裝設於地板表面時,應以可拆式遮蔽物覆蓋,黏著或固定於地板。
  1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5條 扁平導體電纜之插座、插座盒及配電裝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所有插座、插座盒及內建式配電裝置,應連接至扁平導體電纜及金屬遮蔽物。二、於每個插座處,扁平導體電纜之設備接地導線應連接至金屬遮蔽系統。三、插座…
  1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6條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所有金屬遮蔽物、線盒、插座盒及內建式配電裝置等,應與電源分路之設備接地導線連接,以保持電氣連續性。
  1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7條 扁平導體電纜中間接續及分接時,每一轉接組件應有與電纜結合之設施,並使電纜連接至被接地導體,及使組件至金屬電纜遮蔽物及設備接地導體間有電氣連續性。扁平導體電纜系統得予改裝,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新電纜連接處接頭採用新的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