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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0條 …起居艙空間內。但起居艙空間內供設備存放之貯藏室已與生活空間如房艙通道、餐廳、浴室等適當隔離者得准許之。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條 本規則所稱乘客艙室,指專為乘客所使用之房艙、統艙、餐廳、大廳、公共休息室、醫療室、病房、盥洗室、廁所等,以及為乘客服務之處所,連同其通道、走廊及梯道等。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6條 本規則所稱房艙,指設有十二個以下之固定床位為乘客住用之艙室。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8條 本規則所稱房艙乘客,指持有房艙客票,使用房艙之乘客。本規則所稱統艙乘客,指持有統艙客票,使用統艙之乘客。本規則所稱甲板乘客,指搭載於中甲板間或露天甲板上,無固定坐臥處之乘客。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67條 房艙及統艙之分級規定如下:一、房艙:(一)甲級房艙,每艙不得多於兩個固定床位。(二)乙級房艙,每艙不得多於四個固定床位。(三)丙級房艙,每艙不得多於十二個固定床位。二、統艙:(一)甲級統艙,應設有固定或活動床位或坐臥兩用…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68條 房艙內應為每一乘客設置一固定床位,並不得以臨時床位或長沙發代替之,亦不得於固定床位外加設臨時床位或長沙發,供乘客睡臥。但有特殊原因,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69條 房艙內床位應固定,其配置與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床位不應超過兩層。二、兩床位不得並排緊靠,其間應至少隔有七十五公分之通道。三、雙層床之下層床頂面,距地面之距離不得少於三十公分;上層床頂面與下層床頂面之距離,或上層床頂面…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73條 各房艙均應以緊密堅實之艙壁分隔之,並應直接通至公用通道。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74條 各房艙應裝設堅固之門鎖,並能自內外啟閉。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88條 …水之次一港口之用。船員及乘客每日使用淡水標準如下:一、船員及房艙乘客不得少於二十公升。二、統艙乘客不得少於十二公升。前項標準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視實際情況核減。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95條 航程需時三日以上之國際客船,所有房艙乘客,均應在餐廳內用餐,該餐廳應能容納全部房艙乘客二分之一人數以上於同一時間內用餐。航程需時未滿三日之國際客船及統艙乘客,得免設餐廳。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96條 航程需時滿七日之國際客船,所有房艙及統艙乘客均應在餐廳內用餐,房艙乘客餐廳之容量,與前條之規定同,統艙乘客之餐廳,應能容納全部統艙乘客三分之一數以上於同一時間內用餐。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97條 客船僅在餐廳供應房艙或統艙乘客膳食時,除前二條另有規定外,其餐廳之容量,不得小於所載乘客全部人數三分之一,如未設餐廳者,應於廚房或配菜間前,留有足量之通道,以便乘客往來之用。但短程客船不須供給膳食者,不在此限。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98條 客船房艙床位,應置備清潔之床氈褥墊被單枕頭等寢具,並應置備適當數量之清潔寢具,以供統艙乘客之租用。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01條 …百人者,以一百人計。前項乘客定額計算,得扣除已設置沐浴設備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03條 …百人者,以一百人計。前項乘客定額計算,得扣除已設置沐浴設備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總噸位未滿一千或有特殊航線條件之船舶,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者,得免設置公共浴室。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04條 …五人者,以二十五人計。前項乘客定額計算,得扣除已設置大便器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05條 …五十人者,以五十人計。前項乘客定額計算,得扣除已設置大便器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無障礙廁所之抽水式大便器得併入計數。廁所內僅有一大便器,並設有門閂等裝置者,得採男女合用型式。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25條 高速船不得配置房艙、床位、地舖或可平躺之坐臥兩用椅。乘客座椅應固定,不隨船舶搖擺而移動;座位前方無保護結構時,應設有安全帶。
- 行政船舶法 第57條 …查合格,取得貨船搭客證書後,始得兼搭載乘客;其乘客定額、乘客房艙、貨船搭客證書核發、換(補)發、註銷、撤銷或繳銷、檢查、收費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9條 …,得將槽、桶設置於盥洗室內。烘衣設備應設於與臥室或餐廳分隔之房艙內,艙內除需維持適當通風及溫度外,應有懸掛衣物之棚索等設施。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度火災危險之起居艙空間,其範圍如下:1.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房艙。2.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辦公室與醫務室。3.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公用空間,其甲板面積未滿五十平方公尺者。(七)中度火災危險之起居艙空間,其範圍如下:1.同…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呼吸罩。十一、除下列情形外,逃生門應開向逃生方向:(一)個別房艙門得向房艙內開啟,以免開門時傷及走廊人員。(二)垂直緊急逃生箱道門得向箱道外開啟,以作為逃生及出入使用。十二、有駛上駛下空間者,各層甲板應由最下層甲板自阿拉…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8條 …整性之規定亦不適用於上層建築及甲板室外部各門。三、B級隔艙之房艙門應為自閉式,不得使用止回鉤。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31條 …。(二)起居艙、服務空間與控制站內隱蔽或不能通行空間。(三)房艙陽臺之暴露表面。但天然硬木甲板系統除外。四、在任一起居艙及服務空間之可燃性表層、模飾、裝飾及面板等之總體積,不應超過相當於在牆壁與天花板總面積上敷用二點五毫…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88條 …生之方法。八、除下列情形外,逃生門應開向逃生方向:(一)個別房艙門得向房艙內開啟,以免開門時傷及走廊人員。(二)垂直緊急逃生箱道門得向箱道外開啟,以作為逃生及出入使用。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5條 貨船之乘客房艙、救生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其貨物有爆炸性、自燃性、有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有危及乘客安全之虞或為乘客安全之其他理由者,航政機關得禁止搭載乘客。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6條 貨船搭載乘客,應備有固定舖位之乘客房艙,置備有效之通風及光亮,每一固定舖位應以一人使用為限。但航程在六小時以內、乘客房艙內設有固定座位者,不在此限。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7條 乘客房艙與船員房艙,應有適當之分隔,並應於各客艙門上標明乘客房艙及乘客人數字樣。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8條 乘客房艙應在主甲板以上。但長度不滿一點八二公尺或寬度不滿一點三二公尺或高度不滿一點八二公尺之處所,不得作為乘客房艙。但航程在七十二小時以上之遠洋區域者,其乘客房艙高度,不得少於二點一公尺。船艏防碰艙壁以前之處所或上甲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