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用」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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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3條 …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再生資源:指原效用減失之物質,具經濟及循環利用技術可行性,並依本法公告或核准再使用或再生利用者。二、循環利用:指再生資源再使用或再生利用之行為。三、再使用:指未改變原物質形態,將再生資源直接重複使用…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5條 …減少廢棄物產生之必要措施。三、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後,應自行或供循環利用;無法循環利用者,應進行能源回收或妥善處理。四、從事物品、容器之製造、販賣之事業,有責任提升產品耐用年限及落實修繕服務,以抑制該物品、容器成為廢棄物,並…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6條 …任組織(以下簡稱生產者責任組織),負擔再生資源之回收、清除及循環利用之財務與實際執行責任。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前項生產者責任組織應依指定之目標、循環利用方式及必要設施,規劃循環利用計畫,並於公告期限內檢具該計畫送請中央主管…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8條 為有效循環利用國內再生資源,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再生資源之輸入或輸出;經限制輸入或輸出者,應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輸入或輸出。前項再生資源輸入或輸出之限制、禁止、申請許可之資格、應備文件、審查、許可…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30條 再生資源未依規定循環利用者,視為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回收、清除、處理。再生資源無法再使用、再生利用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34條 …央主管機關得予獎勵或補助。為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事業投資於循環利用及循環永續管理之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設備購置支出金額,得依有關稅法、產業創新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捐。主管機關得考量偏遠、原住民族地區及離島地區之需要…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6條 …善,仍繼續違反同一規定。二、未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循環利用再生資源,嚴重污染環境。三、申請、申報或記錄之文件虛偽不實。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形。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5條 本章所稱應回收廢棄物,指為促進廢棄物循環利用,減輕物質生命週期對環境生態之影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廢棄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一、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下列性質之一之廢棄物:(一)不易清除處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