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兼職」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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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 第11條 …假,擅離服勤、訓練或指定住宿場所四小時以上,未達一日。十四、從事兼職、兼差或其他營利行為。十五、其他相當於前十四款之不當行為。前項各款情形,於訓練及輔導教育期間,得另處以罰站。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24條 …服勤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定之服勤管理規定及命令。五、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2條 …事業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並執行該職務業務。三、從事兼職:指前款以外,從事非屬本職之工作。四、工作時間,指下列時間:(一)正常工作時間。(二)延長工作時間。(三)因公奉派訓練、出差或參加與其職務有關活動之時間…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3條 …機構公務員(以下簡稱事業機構人員)不得於工作時間內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但經任職之國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任職機構)指派或向任職機構申請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申請程序、申請期程及其他相關作業規定,由任職機構定之。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機構人員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二、其他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情形。事業機構人員依規定申請於工作時間內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有發生前項任一款情形之…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5條 任職機構同意事業機構人員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後,發現申請資料虛偽不實,或有前條所定禁止情事時,應撤銷或廢止其同意。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機構人員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除依本辦法規定外,並應依任職機構之相關人事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及其他規章辦理。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規定,或有第五條情事經任職機構撤銷或廢止同意其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任職機構得依考核及獎懲規定議處。任職機構因此受有損害時,並得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