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費」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2 部 條文 2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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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 第13條 …受託人承諾自行負擔變更編定、分區、興闢公共設施或依規定應繳交影響費、捐贈、受益費、回饋金等義務後,同意辦理之。
  2.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0條 開發或利用者採取衝擊減輕或替代方案並繳交濕地影響費,或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辦理異地補償,或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繳交代金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主管機關始得核發許可。開發或利用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前,各目的事業…
  3.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3條 …下:一、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及前條規定收取之回饋金、濕地影響費及代金。二、基金孳息收入。三、政府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四、受贈收入。五、其他收入。
  4.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6條 …或實施異地補償措施、生態補償措施之理由、方法及經費。八、濕地影響費或代金之估算。九、異地補償用地土地使用同意相關文件。十、開發或利用前之公開會議紀錄與有關機關、人民或團體意見及處理情形。十一、其他開發或利用行為相關計畫書…
  5.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6條 申請人於非都市土地開發依相關法規規定應繳交開發影響費、捐贈土地、繳交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時,應先完成捐贈之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分割、移轉登記,並繳交開發影響費、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後,由直…
  6.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開發影響費,指因土地開發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性質變更,而對開發區周圍產生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及其他公共利益之影響,向申請開發者所徵收之費用。
  7.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依本辦法之規定繳交開發影響費。但變更開發計畫有衍生開發影響費並未涉及需辦理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者,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應於許可變更時載明申請開發者繳交開發影響費之期限;申…
  8.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4條 申請開發者得以等值之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開發影響費。前項所提供區內等值可建築土地之價值,應依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加計其土地改良費換算之。
  9.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5條 開發影響費除依第六條規定採分期繳交者外,其繳交之期限如下:一、以現金繳交者,應於申請開發土地辦理變更編定之異動登記前完成。二、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者,應於申請開發土地辦理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直轄市、…
  10.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6條 開發影響費以現金繳交者,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作業規定,採分期繳交之方式為之。前項分期繳交之期限,第一期應於申請開發土地辦理變更編定之異動登記前完成,最後一期應於建造執照核發前完成。申請開發者如採分期繳交者,應提出…
  11.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7條 …涉及須辦理新劃定或變更使用分區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徵收其開發影響費。
  12.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8條 …國土保育有關事項之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向申請人收取影響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之用,影響費得以使用許可範圍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收取前項影響費後,應於一定期限內按前項用途使用;未依期…
  13.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9條 …別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國土保育費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繳交影響費。三、使用地依使用計畫內容申請變更。前項公共設施用地上需興建之設施,應由申請人依使用計畫分期興建完竣勘驗合格,領得使用執照並將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直轄市、縣(…
  14.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3條 …縣(市)有或鄉、鎮(市)有,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繳交開發影響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之用;該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前項開發影響費之收費範圍、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開發影…
  15.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用者應依審查結論修正濕地影響說明書送主管機關同意,並繳交濕地影響費後,主管機關始得核發許可並予公告。如涉及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主管機關應納入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檢討作業併同辦理。前項所定濕地影響費,以重要濕地受影…
  16.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4條 …育基地符合復育基準,應於申請開發或利用者繳交代金及必要之濕地影響費後,始得核發許可。前項許可如涉及擬定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主管機關應於核發許可前完成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事項。第一項復育基地自申請案核發許…
  17.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8條 …單條款給付條件應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者,應予敘明,且分析有無影響費率釐訂。二、確定風險之計價基礎。三、確定費率計算之方法。四、再保險評估。五、風險控管機制。前項費率釐訂應符合主管機關依保險商品特性所核定之費率檢核機制或其…
  18.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第2條 …辦理國土保育及環境資源維護有關事項,向申請人收取之費用。二、影響費:依本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對使用許可範圍外產生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影響,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向申請人收取之費用。三、可建築土地:依本法規定申請使用許可…
  19.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影響費之收取項目及計算公式如附表二、附表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按實際需要,就附表二所列彈性項目調整收取之。使用許可範圍跨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者,影響費應依所跨直轄市、縣(市)行政區面積比例分別計算,並由…
  20.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附表二所列必要項目影響費,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調降收取額行,並不得低於應收取額行之百分之五十:一、符合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城鄉發展優先順序者。二、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國防、重大之公共…
  21.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收取影響費前應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前項影響費應專用於附表二該使用分類之公共設施項目及其相關設備之改善、增建、維護或管理。
  22.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第7條 …變更之日起十年內,或使用許可失效前,未依前條規定動支已收取之影響費者,應無息返還;以可建築土地抵充,未依期限或用途開始使用者,應返還其土地。前項返還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原申請人或由原申請人於原因發生日起十年內提…
  23.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依附表四格式公開所收取之影響費動支情形,並登載於使用許可審議作業及書件查詢系統。
  24.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之計算應載明於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之使用計畫。申請人應於辦理使用地變更前,依主管機關許可內容及本辦法規定繳交相關費用。屆期未繳交者,原許可自始不生效力。變更使用計畫有衍生影響費,由主管機關於許可時載明繳…
  25. 行政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第10條 國土保育費、影響費經繳交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外,不得申請退費。
  26.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申請辦法 第9條 …畫審議會同意之情況特殊或例外情形,或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所定影響費數值。已許可之使用計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申請人得製作變更內容對照表送請主管機關同意,免依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辦理:一、前項第一款因地籍測量、分割或坐標測…
  27.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 第2條 …(鎮、市)有。二、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繳交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三、依使用計畫內容辦理使用地編定或變更。四、依使用計畫完成公共設施之興建,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勘驗合格及領得使用執照後,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市…
  28.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其餘非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三、國土保育費、影響費之繳納收據或證明。四、造地施工計畫完工證明。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前項文件齊備後,始得辦理使用地編定或變更,並將前項文件及使用…
  29.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55條 申請案件依本法有關規定應繳交國土保育費或影響費者,其費用之計算應載明於使用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