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設機構」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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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博物館法 第3條 …證物,以展示、教育推廣或其他方式定常性開放供民眾利用之非營利常設機構。博物館應秉持公共性,提供民眾多元之服務內容及資源。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作為推動博物館發展之政策依據…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4條 …事業與其於另一居住地國或地區設立、從事商業活動且負納稅義務之常設機構。十四、最終母公司:指跨國企業集團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成員:(一)直接或間接持有該集團其他成員之一定股權,致依其居住地國或地區編製財務報導目的依循之一般會…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22-1條 …報導、法規、稅務申報或內部管理控制目的,應單獨編製財務報表之常設機構。二、國別報告內容:(一)按跨國企業集團營運所在各國家或地區之收入、所得稅前損益、已納所得稅及當期應付所得稅、實收資本額、累積盈餘、員工人數及有形資產(…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7條 所得稅協定所稱常設機構,指企業從事全部或部分營業之固定營業場所。但適用之所得稅協定另有構成、視為或不視為常設機構規定者,從其規定。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營業場所者,應認定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常設…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8條 依所得稅協定有關常設機構之規定,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建築、營建、安裝或裝配工程之存續期間超過一定期間,構成或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常設機構者,其存續期間之計算,應自承包商開始進行建築、營建、安裝或裝配工作(含…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9條 依所得稅協定有關常設機構之規定,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與建築、營建、安裝或裝配工程相關之管理或監督活動,或經由其員工、其他僱用人員或其他人(含自然人及法人)提供服務,於中華民國境內從事該等性質活動,存續期間超…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10條 依所得稅協定有關常設機構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代表他方締約國之企業,有權以該企業名義於中華民國境內簽訂契約,並經常行使該權力之人,指個人、公司或其他任何人之集合體經常被授權代表他方締約國之企業簽約或簽訂具有拘束該企業效力…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11條 依所得稅協定有關常設機構之規定,僅用於規定之活動或活動組合得不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常設機構者,其所定各該活動或活動組合應以具準備或輔助性質者為限。前項所稱準備性質,指在中華民國境內執行主要營業活動前,從事輔助性質活動者;…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3條 …,應檢附他方締約國稅務機關出具之居住者證明、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常設機構或未經由中華民國境內之常設機構從事營業之相關證明文件、所得相關證明文件,向給付人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減免所得稅。其屬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5條 …民國來源之股利、利息、權利金或技術服務費,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常設機構或固定處所,或其相關股份、債權或權利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常設機構或固定處所無實際關聯者,得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所得稅協定規定之上限稅率扣取稅款,不併…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6條 …並提供所得給付人、給付金額及該項報酬非由雇主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常設機構或固定處所負擔等資料,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減免稅之所得額。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8條 他方締約國之企業經由其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常設機構從事營業,應依下列規定計算歸屬於該常設機構之營業利潤,課徵所得稅:一、應將該常設機構視為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從事相同或類似活動之獨立企業,且以完全獨立之方式與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從…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2條 他方締約國之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常設機構非屬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者,應依下列規定繳納其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一、取得屬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者,應先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規定之扣繳率…
- 行政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 第2條 政府機關派駐國外使領館或其他常設機構服務之人員任滿回國或調職回國攜帶進口之自用物品免徵關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