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報告書」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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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 第9條 …或遙測完竣後六十日內,應編製下列文件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工作報告書。二、攝影航線或影像資料涵蓋圖。前項工作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實施計畫書之核准文號。二、航攝或遙測地區範圍圖。三、成果統計。四、作業期程及概況說…
  2.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 第17條 …其補助項目如下:一、與保育或復育有關之計畫、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等服務費用。二、因濕地保育或復育必要費用。三、其他與濕地保育相關費用。前二項獎(補)助經費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 第8條 …工作計畫書及經費預算,並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檢具辦事處工作報告書及經費決算,報主管機關備查。
  4.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2條 …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有關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等。二、工程定作:災區歷史建築緊急搶修、修復、再利用工程等。
  5.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5條 …合。八、契約變更之建議及處理。九、竣工文件及結算之審查。十、工作報告書及驗收之協辦。十一、協辦履約爭議之處理。十二、其他與監造相關事項。
  6.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報告書,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後紀錄。二、特殊工法及匠師施工的紀錄。三、施工過程特殊發現及處理過程之紀錄。四、規劃、設計及施工過程之檢討與建議。五、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
  7.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第9條 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主持人,須為對歷史建築修復富有研究之建築師、專家、學者或具相當資格者,且經中央歷史建築主管機關審核列冊上網,始得擔任。前項主持人於參與評比時,尚有其他歷史建築或古蹟修復計畫、解體…
  8. 行政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第2條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含監造、工作報告書及其他相關事項)。二、管理維護。三、普查、調查研究、出版、教育宣導、人才培訓。四、其他專案計畫。
  9. 行政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第3條 …、規劃設計、登錄範圍內建物及環境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含監造、工作報告書、其他相關事項計畫)。二、登錄範圍內之全境巡察。三、普查、調查研究、出版、教育宣導、人才培訓。四、其他專案計畫。
  10. 行政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第5條 …、規劃設計、登錄範圍內建物及環境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含監造、工作報告書、其他相關事項計畫)。二、登錄範圍內之全境巡察。三、普查、調查研究、出版、教育宣導、人才培訓及其他專案計畫。
  11. 行政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 第15條 …次日起一個月內檢具之;並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檢具辦事處工作報告書及經費決算,申報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令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第三地區營利事業在臺辦事處申報在臺業務活動範圍、工作報告書或其他相關事項。主管…
  12. 行政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 第18條 …辦理,經通知限期辦理,屆期仍未辦理或未申報在臺業務活動範圍、工作報告書或其他相關事項。十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調查,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十二、臺灣地區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第九十三條之二…
  13. 行政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第5條 …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六、設立、變更或廢止辦事處備查,或申報年度工作報告書及經費決算備查:每一辦事處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七、前六款許可、登記或備查案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准予登記或備查者,申請人所繳納之每件規費中之新臺幣…
  14. 行政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2條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二、規劃設計。三、施工。四、監造。五、工作報告書。六、其他相關事項。
  15. 行政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7條 第二條第五款工作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損壞狀況及施工後修復狀況紀錄。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三、新發現事物及處理過程紀錄。四、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五…
  16. 行政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9條 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
  17. 行政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17條 辦理古蹟修復之工作報告書,除特殊狀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應於工程實際進度達百分之五十,提出期中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並於竣工後,提出期末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
  18.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第3條 …如下:一、與修復工程有關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等之服務費用。二、緊急搶修、修復及再利用等之工程費用。三、其他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相關之費用。
  19.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第11條 …或得以發揚傳統施工技術之匠師。五、製作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及工作報告書優良,足為表率者。六、積極配合政府保存歷史建築價值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七、具有其他具體貢獻事實並經縣市政府推薦者。
  20.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2條 …再利用工程有關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解體調查、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及其他相關勞務事項。二、工程採購: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緊急搶修、修復、再利用工程及其他相關工程事項。前項歷史建築、…
  21.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第4條 …群修復或再利用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解體調查、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之勞務採購,各該項勞務採購之得標廠商,符合他項勞務採購資格者,得參與他項勞務採購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