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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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第8條 …僑務委員會主管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辦理。
  2. 行政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以下簡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指在臺曾設有戶籍,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
  3. 行政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第4條 …登於政府公報。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符合第一項規定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為辦理徵兵處理或入出國事項,認定其身分需要,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者,應以第十條及其他法規未限制其為僑居身分加簽者為限,主管機…
  4. 行政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第10條 …外國民,符合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者,得申請於護照加簽僑居身分。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得限制其為僑居身分加簽。前項但書限制之範圍、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外交部定之。申請護照加…
  5. 行政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指在臺曾設有戶籍,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