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受刑人」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15條 …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悛悔有據,且無同條第二項之情形。二、少年受刑人合併其國內外已執行之徒刑,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悛悔有據。受刑人於移交前在移交國受執行之紀錄,得按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所定類別之責任分…
  2. 行政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第14條 有關少年受刑人之外出事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3.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6條 於少年矯正學校執行之少年受刑人,其假釋之實施,除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另有規定外,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4.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4條 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並按其性別分別收容。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至滿二十三歲為止。前三項受刑人滿二…
  5.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條 …項文件不具備時,得拒絕收監,或通知補送。第一項之應備文件,於少年受刑人入少年矯正學校或監獄時,應包括其犯罪原因、動機、境遇、學歷、經歷、身心狀況及可供處遇之參考事項。
  6.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有關少年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戒治所辦理少年受刑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及受戒治人之相關執行業務,得準用本細則之規定。
  7.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0條 少年受刑人徒刑之執行,應注意監獄行刑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
  8.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7條 少年受刑人應於指揮執行當日立即護送少年矯正學校執行。少年受刑人因故無法於指揮執行當日護送至少年矯正學校者,應暫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或轄區之看守所,並應儘速護送至少年矯正學校執行,至遲不得逾二週。前二項護送期間,應注意使執行時…
  9.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8條 …行完畢或赦免後。前項第三款之情形,負責執行之矯正機關應於釋放少年受刑人時檢具相關資料通知檢察機關。
  10.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1條 為使少年受刑人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經由學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及監獄行刑法第三條第四項規定,制定本通則。
  11.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84條 …輔育院補習學校分校者或就讀一般監獄附設補習學校之未滿二十三歲少年受刑人應配合矯正學校之分階段設置,將其原學籍轉入依第六條第三項所定之學籍所屬學校,並由矯正學校鑑定編入適當年級繼續就讀。
  12.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操行各三‧五分。(四)第一級受刑人教化、操行各四‧○分。二、少年受刑人:(一)第四級受刑人教化三‧五分、操行二‧五分。(二)第三級受刑人教化四‧○分、操行三‧○分。(三)第二級受刑人教化四‧五分、操行三‧五分。(四)第一…
  13.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左:一、教化結果記分表。二、作業記分表。三、操行記分表。四、少年受刑人學業成績記分表。五、各項成績記分總表。
  14.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以等級規定者(例如工場雜役清理工作等),參酌其勤惰記分。四、少年受刑人作業成績,比照一般受刑人記分標準四分之三比率計算。
  15.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處。(四)刻苦耐勞,操作有恆。(五)愛護公物,始終不渝。二、少年受刑人依前款各目記分時,每目每月最高五分,遞減至零分。前項記分,應以獎懲紀錄、書信、接見紀錄、言行表現、教誨紀錄、學業成績等為依據。第一項分數相加後,以五相…
  16.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57條 …受刑人最近三個月內教化、作業、操行各項分數,均應在三分以上,少年受刑人最近三個月內教化分數應在四分以上,操行分數在三分以上,作業分數應在二分以上。
  17.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19條 …───┴───┴───┴───┴───┘前項表列責任分數,於少年受刑人減少三分之一計算。累犯受刑人之責任分數,按第一項表列標準,逐級增加其責任分數三分之一。撤銷假釋受刑人之責任分數,按第一項表列標準,逐級增加其責任分數二…
  18.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0條 …數四分。(二)作業最高分數四分。(三)操行最高分數四分。二、少年受刑人:(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五分。(二)操行最高分數四分。(三)作業最高分數三分。
  19.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9條 第一級之少年受刑人,遇有直系血親尊親屬病危或其他事故時,得經監務委員會議決議,限定期間,許其離監。前項許其離監之少年受刑人,在指定期間內未回監者,其在外日數,不算入執行刑期。
  20.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49條 …之受刑人得為集會。但第二級每月以一次,第一級每月以二次為限。少年受刑人得不受前項限制。集會時,典獄長及教化科職員均應到場。
  21.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52條 …技遊戲或開運動會,但第二級每月以一次,第一級每月以二次為限。少年受刑人,得不受前項之限制。
  22.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62條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在住室內備置花草或書畫,對於第二級以下之少年受刑人亦同。
  23.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63條 對於第一級受刑人,得供用共同食器或其他器具,第二級以下之少年受刑人亦同。
  24.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33條 …(市)主管機關成立評估小組辦理。但服徒刑之成年受刑人由監獄、少年受刑人及受感化教育少年由少年矯正學校成立評估小組辦理。前項評估小組之組成與其辦理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及前條評估之內容、基準、程序與身心治療、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