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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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制之商業銀行、純網路銀行、非金融控股公司轄下之票券金融公司、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監督及管理。四、短期票券、信託、證券化業務、信用卡、現金卡、儲值卡、電子支付帳戶、外籍移工國外小…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其他機構。(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專營信用卡業務之機構。八、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指前款第一目、第二目或第四目之機構。九、發卡機構:指辦理發卡業務之信用卡業務機構。十、收單機構:指辦理收單業務之信用卡業務機構。十一、特約商…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發卡或收單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基金及其孳息、或專撥營運資金為新臺幣二億元,主管機關並得視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調整之。前項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設分支機構時,應檢具申請書及營業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遷移或裁撤時,亦應申請主管機關許可。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4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每屆營業年度終了四個月內,應將下列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營業報告書。二、經會計師查核且報經董(理)事會通過或外國信用卡公司負責人同意之財務報告。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5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將財務報表、虧損原因及改善計畫,函報主管機關:一、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捐助基金及其孳息之三分之一。二、淨值低於專撥營運資金之三分之二。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信用卡業務機構,得…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6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一、變更公司章程。二、變更資本總額。三、變更機構營業處所。四、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五、受讓他人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經核…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4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關,檢查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或其他關係人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或其他關係人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指定專門職業…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第8條 …支付機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郵政機構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及經指派對其他金融機構之檢查等下列事項:一、檢查手冊與工作底稿之編擬及訂修。二、檢查計畫之研擬及實地檢查(含電腦稽核)之執行。三、檢查報告之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