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法官證明書」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司法司法院調派實任法官至同級法院任職或辦理審判事務辦法 第2條 …院實際辦案法官總人數比例過低、欠缺取得改任專業法院法官資格或專業法官證明書之法官,或其他特殊情形,致有立即調派適當人員前往支援其審判業務之必要者。調派期間之計算,自實際到職日起算。
- 行政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18條 …件提起之行政訴訟。稅務專業法庭,應由取得司法院核發之稅務案件專業法官證明書之法官組成之。辦理稅務案件之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之稅務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稅務專業法庭之組成、稅務案件專業法官證明書之核發標準、辦理稅務案件法…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第一項所為之處分。七、專業法官資格之認定與授與:指核發各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前項第一款之再任,不包括下列情形:一、司法行政人員、調派辦事法官或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人員回任原職或原審級法官本職。二、司法行政人員或第六條第一…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4條 …。但不得少於二庭。二、專業法庭庭長、法官應由院長徵詢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之相關庭長、法官意見後擬具遴選名單。三、專業法庭庭長、法官專辦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但院長得於不違反妥速審結第二條事件之原則下,視情形擬具兼辦事件範圍…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5條 申請核發或換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得由法官或其所屬法院為之。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6條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一、五年內著有與稅務相關之碩士以上之學位論文及取得學位證書;於五年前著有及取得者,須提出五千字以上心得報告。二、五年內曾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重要性、指標性裁判書類、…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7條 申請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應檢附符合前條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司法院申請。但符合前條第十二款資格,除法官填具聲明書不同意者外,由法官學院檢附結業證書影本予司法院,視為提出申請。申請人未備齊前項文件,經司法院審查,得定相…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9條 …量通過者,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不通過者,應附具理由。前項審議並應斟酌申請法官之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10條 法官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自證明書核發之日起,每三年換發一次。但因重大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司法院得延長換發期間。未遵期申請換發及申請後未獲換發者,其證明書喪失效力。申請換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11條 …定。司法院經審核後認申請人符合前條第三項要件者,應予換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前項審核並應斟酌申請法官之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第九條之一規定,於第二項審核時準用之。未依前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換發者,得依第六條規定重新申請核發稅務…
- 司法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申請核發或換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於施行後尚未獲核發或換發者,依本辦法施行後之規定辦理。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2條 …他依法律規定應設立專業法庭或專股辦理之案件。四、民、刑事特殊專業法官證明書(以下簡稱專業法官證明書):指司法院所核發之辦理民、刑事特殊專業案件法官證明書。五、期別:指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以下簡稱司法官班)結業之期別…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5條 …得以其在各該地方法院到職先後影響其排序:一、取得在有效期間之專業法官證明書者。二、辦理該事務年資較長者。三、依法計算或折抵任職法官年資較長者。四、三年內參加與該事務有關之研習時數較多者。五、期別在前者。六、法官會議議決之…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6條 …下列順序,議決連續辦理之法官人選:一、現辦理專業案件且取得該專業法官證明書者。二、法官會議議決之其他事項。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1條 …法官會議應不分法官現在辦理事務之屬性,優先擇定有意願且取得該專業法官證明書之非輪辦股法官辦理;符合上開資格之法官人數逾預定缺額時,按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之排序擇定之。依前項規定擇定後,仍有缺額時,由法官會議依專業案…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2條 …辦理期間應至少連續三個月。第一項法官辦理專業案件期滿且取得該專業法官證明書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得依其志願於其後之事務分配年度繼續辦理;未取得該專業法官證明書者,應再經法官會議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擇定,始得按其志願於其後之…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5條 …務、三年內參加與選定事務有關之研習時數及繳交期限等事項。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或三年內參加與選定事務有關之研習者,於繳交意願調查表時,應提出前述證明文件供法官會議審查。逾期未繳交意願調查表或未提出前項證明文件者,視為放棄其優…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6條 取得多項專業法官證明書之法官,得選擇兼辦不同類別之專業案件。法官會議為求案件負擔公平,得視專業案件質量,議決辦理專業案件之法官有無兼辦不同類別專業案件或其他民事、刑事案件之必要及其比例。但辦理附表一編號一類別案件之勞動調…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8條 法官得向司法院,申請核發及換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前項專業法官證明書之申請,以司法院已辦理核發者為限。司法院所核發之辦理行政訴訟專業法官證明書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起,不再受理申請核發或換發。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9條 …條第四項規定參加研習者。四、連續辦理專業案件逾二年,未取得該專業法官證明書,或取得之該專業法官證明書已失效者。但司法院尚未辦理該類專業法官證明書之核發時,不適用之。五、法官有不適宜辦理該事務或專業案件之情事。法官會議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