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船艛」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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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0條 本規則所稱封閉船艛,指設有左列各項裝置之船艛一、具有足夠強度之封密艙壁。二、前款規定之封密艙壁若設有出入口時,其門扉應符合第七十四條之規定。三、船艛兩舷及兩端艙壁上之其他任何開口應裝設有有效之氣候密關閉裝置。依前項之規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73條 封閉船艛暴露艙壁之結構,應具有驗船機構核可之足夠程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74條 封閉船艛兩端艙壁上之所有開口,應設有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作之氣候密門扉;本項門扉應永久固著於艙壁上,並應加框及防撓裝置,使其全部構造能與未經開口之艙壁強度相等,且關閉時具有同等氣候密性。門扉之氣候密關閉裝置,應包括墊片及…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1條 …乾舷甲板上除艙口、機器間開口、人孔及平艙口等以外之開口,應以封閉船艛或具有相當強度與氣候密性之甲板室或升降口道保護之。前項開口如位於暴露船艛甲板上或乾舷甲板之甲板室上,並可由此通往乾舷甲板以下艙間或通往封閉船○內者,均應…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2條 通風筒位於第一及第二位置上,供乾舷甲板或封閉船艛甲板以下艙間通風者,應裝以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所製之緣圍,其構造應堅固,並應與甲板有效接合之。通風筒緣圍高出甲板九○○公釐者,應特別支撐之。通風筒緣圍位於第一位置上者,應高出…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1條 舷窗供乾舷甲板下艙間或供封閉船艛內艙間之用者,均應裝置能有效關閉確保水密之鉸鏈式內窗蓋。舷窗之裝置應使孔之下緣不低於與舷邊乾舷甲板平行之一線,該平行線之最低點應在夏期載重線或夏期木材載重線以上船寬百分之二.五或五○○公釐…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8條 乙型船舶其船長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而未滿一○○公尺,且封閉船艛之有效長度在船長百分之三十五以內者,其乾舷應按附表二所列基本乾舷再加以依左式計算所得之公釐數:7.5(1○○-L)(○.35-E/L)L為船長,其單位以公尺計。…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1條 …舶之船深D,如小於船長之十五分之一時,其乾舷不予豁減。但舯部封閉船艛之長如超過船長L之十分之六、或具有一全通之箱艙、或有一長及艏艉之封閉船艛與箱艙混合連接構造者,該船之乾舷得按前條之公式豁減之。前項規定之船艛或箱艙,其高…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5條 船艛之有效長度,應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標準高度之封閉船艛,除本條第四款另有規定外,其長度即為該船艛之有效長度。二、封閉船艛高度低於標準高度者,其有效長度應依照船艛長度乘以艛高與標準艛高之比。三、封閉船艛高度大於標準高度時…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1條 …三分之一處之舷弧高,則分別增加○.四四Z及○.一一一Z。六、封閉船艛甲板之舷弧高不小於暴露乾舷甲板之舷弧高時,乾舷甲板上封閉船艛部分之舷弧高應不予計算。七、圍閉之艏艛或艉艛具有標準高度,且其舷弧高較乾舷甲板舷弧高為大者,…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5條 …後之舷弧差裕數乘以左式之因數即得:S0.75-───2LS為封閉船艛之總長。L為船長。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7條 船舶之實際舷弧如較標準為大,且具有封閉船艛其長度佔舯前及舯後各達船長L十分之一時,則依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之修正數,得自乾舷內減去之。但舯部無封閉船艛之船舶,應不予修減。若封閉船艛之長度在舯前及舯後不足船長L十分之一時,則…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4條 乾舷甲板上暴露升降口道,及封閉船艛內升降口道,均應構造堅強,其門檻高度,在第一位置者應為四五○公釐,在第二位置者應為三○○公釐,門之構造應堅強,並可內外開閉。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5條 在第一及第二位置上之通風筒,供乾舷甲板及封閉船艛甲板以下艙間通風者,應裝以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所製之緣圍,構造堅強,並有效連接於甲板上。通風筒緣圍高度超過九○○公釐時,應特別支撐之。前項通風筒之關閉裝置如為暫時性者,其緣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