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配方食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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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第8條 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及嬰兒穀物類輔助食品等專供十二個月以下嬰兒食用之食品,不得含有農藥殘留超過0.01ppm,如農藥檢驗之定量極限大於或小於0.01ppm時,則以定量極限為準。違反…
- 行政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千元。四、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分別如下:(一)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三千元。(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六萬元,其行審查會議程序者,每件加收新臺幣十四萬元。五、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3條 …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二、特殊營養食品: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之配方食品。三、食品添加物:指為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 行政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13條 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新案,應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樣品,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原料成分含量表正本︰原製造廠最近一年內出具,並載明所有原料、食品添加物之詳細名稱及含量。二、產品規格表正…
- 行政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14條 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展延,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產品,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原許可文件。二、原製造廠最近一年內出具依原許可內容繼續製造之證明或同意文件正本,或…
- 行政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15條 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事項變更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原許可文件。二、委託製造者,其委託證明文件正本。三、申請不同包裝規格、型態、材質者,每一規格、型態、材質…
- 行政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16條 申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文件持有人移轉者,受讓人應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並繳納審查費及證書費,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讓與人同意讓與之證明文件正本。二、產品為輸入者,其原製造廠出具之證明或同意文件…
- 行政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17條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文件污損或遺失,其申請換發或補發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二、換發者,繳銷之原許可文件。三、補發者…
- 行政嬰兒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 第2條 …替代人乳且符合十二個月以下嬰兒營養需求之粉狀或液狀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以及含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以乾重計)榖類及豆類等成分之嬰兒穀物類輔助食品。
- 行政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其範圍及定義如下:一、嬰兒配方食品:指特製之母乳替代品,於採用適當之輔助食品前,單獨食用即可滿足出生至六個月內嬰兒之營養需求。二、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指供逾六個月至十二個月之較大嬰兒,…
- 行政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第3條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為廣告。但以下列方式刊登者,不在此限:一、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二、未開放民眾取閱,僅供醫事人員使用之說明資料。
- 行政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第4條 依前條但書方式刊登者,不得宣稱或影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等同或其營養優於母乳。
- 行政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第5條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
-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2條 …民生必需品,指食米(以糙米為主)、食用油、食用鹽、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液化石油氣及其他經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準備計畫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指定者。本辦法所稱時期,指本法第二條第二款之動員實施階段及本法施行…
-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5條 …用鹽:(一)成品:一個月。(二)原料:二個月。四、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三個月。五、液化石油氣:前十二個月之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二十五天以上之數量。前項各款配售品項安全存量,分別由農業部農糧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衛生福利…
-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6條 …藥物管理署:負責督導進口業者分區開設中央供應站供應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四、經濟部能源署:負責督導石油煉製業、輸入業及液化石油氣分裝業者分區開設中央供應站供應液化石油氣。前項各整備機關辦理事項如下:一、訂定配售品項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