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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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補助範圍係再生能源熱利用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本辦法有關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或追回補助款項、認證、撤銷及其他相關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委辦其他機關或機構辦理。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指以集熱器直接吸收太陽能,並將之應用於熱水或乾燥之相關設備。二、製造供應商:指製造或輸入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廠商。三、安裝銷售商:指經銷、安裝或委託製造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廠商…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4條 購置並使用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得申請獎勵補助:一、屬新品設備者。二、依第十三條規定經認證者。三、由簽約之安裝銷售商安裝。但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之申請廠商為簽約之安裝銷售商者,限由該廠商銷售安裝。前項獎…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5條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設置於臺灣本島者,其補助基準如下:一、真空管式及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者,每平方公尺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元;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出申請者,每平…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7條 申請補助金額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申請人得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安裝完工後四個月內,填具補助款申請書及檢附下列各款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第四條規定後,即核撥補助款:一、新品保證書。二、系統設置前、後之現…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8條 …申請案通過審核者,申請人應於六個月內依核定之申請書內容,完成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安裝及申請核撥補助款;逾期未完成者,其申請案視為撤回。但因情事變更或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如期完成者,申請人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9條 …補助金額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上之申請案件。二、廢止或撤銷經認證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三、解除或終止製造供應商認可契約或安裝銷售商認可契約。四、其他與本辦法相關事項。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0條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完工後五年內,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至設置現場查驗其設置或利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撥付或向受補助者追繳已撥付之補助款:一、不符合第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二、補助款申請文書或其相關檢…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2條 …列條件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書,與中央主管機關簽訂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製造供應商認可契約:一、依法完成公司、商業及工廠登記,並檢附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二、聘置三名以上通過太陽能熱水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講習訓練之…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3條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性能符合附表一或附表二所定者,簽約廠商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一、產品檢定報告書。但由安裝銷售商提出申請者,得以委託製造或授權文件及受委託製造廠商出具之產品檢定報告書與產品修…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4條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發給認證書,有效期間為五年。但申請廠商得於期滿三個月前,檢附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有效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經核准者,每次展延期間以五年為限。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至簽約廠商製造或營業處所,抽驗經認證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簽約廠商應於抽驗日起十日內將產品送檢;經實測檢定後,其檢驗結果與附表一、附表二之性能或認證之規格不符者,視為不合格,簽約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二個月…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7條 …申請認證文書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之情形,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該原申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之廠商一年內不得申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將抽驗產品於規定期間內送檢,或產品抽…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8條 廠商申請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認可,得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三個月內,以有效之合格產品認可證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書;經核准換發者,其認證書有效期間溯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