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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互免營業稅及所得稅辦法 第8條 臺灣地區稅務主管機關對於其稅法之重大修正,應通知澳門稅務主管當局;對本協議之解釋或適用上發生之任何困難或疑義,得洽澳門稅務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
  2. 行政使用中汽車召回改正辦法 第5條 …耐久保證里程者。三、非依汽車正常用途使用者。四、因事故而進行大修者。五、燃料經抽取檢驗結果不符合法定標準者。六、車況對實驗室設備及相關人員有安全之虞者。汽車製造者或進口商對選定之受測汽車有異議時,應於測試前一日內提出,經…
  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83條 …價值平均低於新臺幣五億元且存續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內容無重大修改者,得不經受益人會議同意,向本會申請核准。
  4. 行政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2條 …構變異,致損及該航空器之結構強度、性能或飛航特性,而通常須經大修或更換受損之組件者。但屬下列之損害不在此限:發動機之故障或受損,而其損害僅限於多發動機航空器之單具發動機(包括其整流罩或附件);螺旋槳、翼尖、天線、感測器、…
  5. 行政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2條 …響水路基礎設施或船舶結構完整性、性能或操作特性者。(二)需經大修或更換主要零組件者。六、失蹤: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運安會)認定之搜尋終止時,人員或船舶殘骸仍未發現者。七、實質利害關係國:指涉及重大水路事故之…
  6.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造、運輸、安裝、施工、測試之管制及視察事項。(二)核子反應器大修作業之管制及視察事項。(三)核子設施預防保養及維護作業之管制及視察事項。(四)核子設施設備驗證之管制事項。(五)核子反應器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作業之管制事項…
  7.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2條 …核子燃料:指於核子反應器爐心中進行燃料更換、佈局等作業。二、大修:指核能機組依預定計畫停止運轉,以換裝核子燃料並執行結構、系統及組件之檢查、維修、測試與改善等作業。三、起動:指依程序操作控制設備,使核子反應器由未達臨界狀…
  8.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7條 經營者應於預定執行核能機組大修之三十日前,檢送載明下列事項之機組大修計畫,並於預定執行核能機組大修之十日前,檢送稽查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審查:一、大修時程及排程說明。二、核安管制計畫。三、大修工作項目。四、營運期間檢測及測…
  9.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8條 核能機組大修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營者應於次一工作日前,以書面通報主管機關:一、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維修或檢測之品質不符案件。二、放射性廢液或廢氣異常外釋至廠外而未達立即通報標準之事件。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
  10.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9條 …界前工作項目後,經營者應於機組初次臨界前,檢送載明下列事項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機組始得進入臨界:一、大修計畫內機組臨界前工作項目查核執行情形。二、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與可靠度一級設備…
  11.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得考量經營者有無違規案件與異常事件及大修作業運作情形等,評估其運轉安全實績,同意由經營者自行管制核能機組大修後之初次臨界。經營者依前項規定自行管制者,應於機組臨界前,備妥前條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以供主管…
  12.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11條 …聯前工作項目後,經營者應於機組初次併聯前,檢送載明下列事項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機組始得併聯:一、大修計畫內機組併聯前工作項目查核執行情形。二、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與可靠度一級設備未結…
  13.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12條 …運作情形等,評估其運轉安全實績,同意由經營者自行管制核能機組大修後之初次併聯。經營者依前項規定自行管制者,應於機組併聯前,備妥前條之大修作業品質報告及稽查報告,以供主管機關查核。
  14.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15條 經營者應於核能機組大修初次併聯日起九十日內,檢送載明下列事項之機組大修作業總檢討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大修期間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與可靠度一級設備維修作業中不符合工作說明書之事件。二、大修期間因人為疏失所產生之…
  15.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 第16條 經營者應於核能機組大修初次併聯日起五個月內,檢送載明下列事項之大修初次併聯後三個月內設備故障情形檢討分析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與可靠度一級設備之故障檢討及改善方案。二、設備故障請修單件數及故…
  16.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15條 …之核子反應器設施,以最後取得運轉執照之時間起算。二、每次機組大修完成後六個月內完成更新。共用一套終期安全分析報告之核子反應器設施,以最後完成大修之時間起算。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終期安全分析報告,經營者應每十年更新一次,報…
  17.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8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因換裝核子燃料、機組大修或異常事件停止運轉,主管機關得訂定辦法管制其再起動。
  18.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之經營者,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提出下列報告:一、於機組大修後九十日內,提報運轉期間檢測、測試及圍阻體洩漏率試驗報告。二、每五年提報設施廠址環境民眾劑量評估參數調查報告。
  19.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 第3條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請許可處分該財產:一、就該財產為重大修繕所成立之勞務契約所生之給付義務。二、就該財產所成立之行政契約所生之給付義務。三、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依贈與契約將該財產移轉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
  20.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1條 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21.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7條 …屋內添設冷暖氣設備等支出,應列為資本支出。(二)輪船業之特檢大修支出,應依據中國驗船中心所出具之特檢證明分四年攤銷。(三)租賃物之修繕費,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之營利事業負擔者,得以費用列支。其有遞延性質者,得照效用所及在租…
  22. 行政民法 第506條 …項情形,工作如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者,定作人僅得請求相當減少報酬,如工作物尚未完成者,定作人得通知承攬人停止工作,並得解除契約。定作人依前二項之規定解除契約時,對於承攬人,應賠償相當之損害…
  23. 行政民法 第513條 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者,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或對於將來完成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預為抵押權之登記。前項請求,承攬…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69條 …其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本節所稱供車輛大修之廠房指供車輛引擎翻修、噴漆、烤漆、車體修理、需要卸除汽車油箱修理或其他可能導致洩漏易燃性液體或氣體之作業場所。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70條 車輛保養、維修及停放場所內危險區域如下:一、供車輛大修之廠房:(一)保養、維修以易燃性液體或較空氣重之易燃性氣體(LPG)作為燃料之車輛者,如表五七○~一所示。(二)保養、維修或停放以較空氣輕之易燃性氣體(氫氣或天然氣)…
  26.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24條 公路主管機關,擬定重大修建計畫時,應將修建緣由、路線起訖、設計標準、工程示意圖、工程概算、施工時間、預期效益、經營管理等編具詳細計畫,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27.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4條 …關之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或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措施,必要時,得通知職業汽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前二項之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
  28.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0條 …規定:一、主要及輔助動力裝置、推進器、氣昇鼓風機之風葉應拆卸大修試驗,經檢查人員認可,或換裝經檢查合格具有證明之裝置。二、推進器與氣昇鼓風機風葉連接動力裝置與傳動裝置間之齒輪、軸系、接合器、軸承等,應予拆卸檢修。三、檢修…
  29.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3條 …二十、船舶在第三次裝載航程後,但應在船舶建造或內部絕熱艙經重大修理營運後之前六個月內,其內部絕熱艙之絕熱材料應施行額外檢查,以驗證其表面狀況。二十一、丙型獨立櫃,於壓力容器上之標誌方法,應採不致產生無法接受之局部應力者。
  30.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第5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或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措施,必要時,得對職業汽車駕駛人施以講習。前項講習之調訓條件、對象、執行單位、課程、時數、列管,及公司、行號提供受僱職業駕駛員名冊之處理等調訓作業計畫,由該管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