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工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 部 條文 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3條 雇主於工作場所設置之安全門及安全梯,夜間工作時間內不得上鎖,其通道不得堆置物品。
  2.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條 …工作場所之出入口、樓梯、通道、安全門、安全梯、廁所及停車場等夜間工作可能前往之場所,應有適當之照明。
  3.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30-1條 …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三、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
  4.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84-1條 …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
  5. 行政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50-2條 …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有關事項。
  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6條 …衛生措施: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前二項…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24-2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下列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群。二、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三、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之…
  8. 考試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第2條 …危害身心健康或生命安全之工作。二、勞力性工作:指從事須輪班、夜間工作、工作時間因職務特性必須超過一般勤務時間或具高度變動性,致超越一般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工作負荷之工作。
  9. 考試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條 …下列事項︰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公務人員身心健康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