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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5條 …宣告破產者。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外國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外國金融機構之分支機構,其發行之普通公司債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
-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5條 …券市場掛牌交易屆滿三年。(二)經本會許可於國內設有分支機構之外國金融機構,且該金融機構之持股母公司股票已在經核定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屆滿三年。二、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其淨值不低於新臺幣五億元。三、對於前…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1條 …則。六、其本國政府准許該分支機構兼營期貨業務之證明文件。七、外國金融機構經目的事業主管機構核准之文件。八、董事會對於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業務決議錄。九、董事、經理人及持有股份達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股…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7條 …低實收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二、設置外國期貨商或外國證券商、外國金融機構兼營期貨業務者,或其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時,按其法定最低專撥在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四千分之一計算。三、本國金融機構兼營期貨業務者或其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時,…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65-2條 …票之有價證券已在國外證券交易所交易者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外國金融機構之分支機構及外國公司之從屬公司,其有價證券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其有價證券在中華民國募集、發行及…
- 行政證券商設置標準 第33條 外國金融機構經其本國政府准許,得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證券業務。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於除期貨商外之外國金融機構申請…
- 行政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外國金融機構,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金融機構,其範圍準用本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
- 行政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辦法 第3條 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準用本法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除前項規定外,相關決議、通知或公告及其股東與債權人權益保障等程序,外…
- 行政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辦法 第4條 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者,應於我國境內指定訴訟及非訴訟之代理人。
- 行政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辦法 第5條 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應附具下列書件:一、依第三條規定準用本法第十六條規定之書件或相當書件,其中外國金融機構應附具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認證書。二、設立與營業許可或營業執…
- 行政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辦法 第6條 外國金融機構於申請合併許可時,應同時依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保險法及信託業法等有關法令申請設立及營業許可,並辦理公司登記及取得營業執照,始得營業。外國金融機構除合併契約另有約定外,繼受本國消滅機構之業務及資產負…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3條 …)及預付稅款後之百分之十。五、信用卡業:比照銀行業計算。六、外國金融機構:除所在地之監理機關另有規定外,比照信託業、期貨業及創業投資事業計算。七、其他金融相關之事業:除經主管機關同意,得比照業務相關之業別計算外,比照信託…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總機構,在我國境內指定有訴訟及非訴訟之代理人。外國金融機構在其母國已有跨業經營業務者,得比照前項之規定。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6條 …券業。八、期貨業。九、創業投資事業。十、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前項第二款所定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及信託投資公司;第六款所定保險業,包括財產保險業、人身保…
- 行政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14條 金融機構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者,準用本法之規定。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金融機構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者,亦同。但外國金融機構於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前,於中華民國境外所發生之損失,不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扣除。金融機構依其…
- 行政金融機構兼營票券金融業務許可辦法 第4條 …議紀錄。三、營業計畫書。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得以總機構授權人員同意之證明文件,取代前項第二款之董(理)事會會議紀錄,並應檢具其兼營票券金融業務未違反母國法令及總機構章程之聲明書。第一項…
- 行政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第4條 …人指派之人員送達,並於受接管金融機構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總機構或外國金融機構在我國之分支機構宣達。受接管金融機構之負責人或職員應依接管人員之指示,將金融機構業務、財務有關之帳冊、文件、印章及財產等列表移交予接管人,並應將債權…
-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4條 外國金融機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為合併或概括承受本國銀行之全部營業及資產負債者,得申請設立銀行:一、經主管機關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者。二、合併或概括承受問題金融機構之全部營業及資產負債後,並於一定期間內依法…
-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5條 外國金融機構依第八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時,應併檢附董事會同意在我國申請設立銀行之決議錄或相當文件認證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外國金融機構依前條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銀行者,應於辦妥公司設立登記後三個月內,完成合併或概括承受…
-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10條 …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運用於中央銀行規定之流動準備資產者。三、外國金融機構申請設立銀行,其資金運用於合併或概括承受本國銀行之全部營業及資產負債者。
-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18-1條 …銀行或金融控股公司所認股份超過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五。四、外國金融機構得為純網路銀行之發起人,不適用第四條、第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並應檢附母國金融主管機關同意在我國設立純網路銀行之文件。但依母國法令規定,金融主管機…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於該國外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三、符合下列條件之本國及外國金融機構依法得辦理之前二款以外之各種標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一)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自有資本適足比率、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7條 …受託從事之國外期貨交易。二、符合第六條第三款所定條件之本國及外國金融機構依法得辦理之前款以外之各種標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8條 …確對應之現貨部位,與符合第六條第三款所定條件之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於店頭市場從事賣出買權或利率交換選擇權之交易。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1條 …或保證機構,應為依法得辦理且符合第六條第三款所定條件之本國及外國金融機構。
-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6條 …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辦理前條國外有價證券保管之金額,合計占前條國外有價證券投資金額之比重未達一定標準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1.比重未達百分之三十者,投資總額…
-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7條 …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辦理第五條國外有價證券保管之金額,合計占第五條國外有價證券投資金額之比重未達一定標準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比重未達百分之三十者,投…
-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6條 …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但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並得委由符合下列標準之國外金融機構保管:一、成立滿三年以上,在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或經核准辦理保管業務之…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條 …市、上櫃公司或其子公司。五、我國金融機構或於我國設立分公司之外國金融機構。六、設立於我國境外,且所受監理規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一致之金融機構。第一項至第四項身分資料,地政士及…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32條 外國金融機構參加對民間機構提供聯合貸款,其組織為公司型態者,就其與融資有關之權利義務及權利能力,與中華民國公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