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技術人力」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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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3條 …法(以下簡稱聘僱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所公告之項目。二、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另定之項目。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應備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由資…
  2.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6條 …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申請聘僱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附:(一)在漁船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海洋漁撈技術工作。(二)從事家庭幫傭工作、家庭看護工作或…
  3.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7條 …準第十八條第八項公告中屬嚴重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二)具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五項公告中屬嚴重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三、持外國人原從事同一工作類別之招募許可函,在招募許可函有效期間,得引進外國人而尚未足額引進…
  4.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7條 …、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條第一款、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二)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五條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及第十二款。三、承購或承租原製造業雇主之機器設備或廠房,或承購或承租原雇主之屠宰場,或承購或承租原雇…
  5.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2條 …條、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條第一款、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2.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五條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及第十二款。(二)原雇主聘僱本國勞工及申請人所接續聘僱本國勞工之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及名冊…
  6.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3條 受聘僱為第二類外國人或外國技術人力,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前二個月至四個月內,經與原雇主協議不續聘,且願意轉由新雇主接續聘僱者(以下簡稱期滿轉換之外國人),原雇主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但外國人已於前…
  7.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4條 …可函有效期間,尚未足額引進者為限。雇主申請接續聘僱期滿轉換之外國技術人力,應符合審查標準及外國技術人力辦法規定,其聘僱外國人人數,以尚未足額聘僱者為限。
  8.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5條 …一工作類別為限。轉換工作類別之外國人,其資格應符合審查標準及外國技術人力辦法規定。
  9.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9條 …管機關核發受理通報之證明文件。四、招募許可函正本。但接續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者,免附。五、審查費收據正本。六、外國人向入出國管理機關申請居留之證明文件。前項第四款招募許可函未具引進效力者,應另檢附入國引進許可函及名冊正本。雇…
  10.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31條 …取得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四個月內辦理重新招募。雇主接續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免辦理重新招募許可。
  11.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32條 …聘僱外國人總人數。第一項至第五項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不計入外國技術人力人數。
  12.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國人工作資格、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等事項,依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13.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9條 …列工作,其所聘僱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款至第十款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國技術人力辦法)規定工作總人數,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百分之五十:一、製造工作或外…
  14.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1條 …人數。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六項第二款已聘僱外國人人數,應列計從事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海洋漁撈技術工作之人數。
  15.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2條 …或點數,不予列計:一、與雇主不同戶籍。二、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三、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數。
  16.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8條 …告之病症或病況者。前項被看護者一年內曾受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之外國人照顧者,雇主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前二項以外之年齡滿八十歲以上被看護者,雇主得持其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
  17.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22條 外國人受聘僱於前條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同一被看護者以一人為限。但同一被看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增加一人:一、身心障礙證明記載為植物人。二、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評為零分,且於六…
  18.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53條 …下列工作之一者,不得申請使用外展農務服務:一、海洋漁撈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海洋漁撈技術工作。二、製造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製造技術工作。三、屠宰工作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屠宰技術工作。四、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或…
  19.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2條 …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三、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四、認可醫院: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得辦理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前健康檢查之國外醫院。五、指定…
  20.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7條 雇主自國外引進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應辦理健康檢查之時程如下:一、申請入國簽證時,應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母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但該外國人居住國家無認可醫院者,其母國健康檢查證明,得為最近三個月內,該外國人居住國家合格設立之醫療…
  21.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12條 …人轉換雇主、工作或依本法獲核發新聘僱許可。二、自國外引進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於入國工作三年內,轉換雇主、工作或依本法獲核發新聘僱許可。前項健康檢查結果有不合格或須進一步檢查者,依第八條至第十條規定辦理。
  22.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13條 第二類外國人及外國技術人力,因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定期健康檢查或前條健康檢查時,雇主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並得提前於七日內或事由消失後七日內,辦理上開健康檢查。
  23.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外國技術人力,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24.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在我國境內從事工作,除本法或本辦法另有規定外,雇主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中央主管機關為前項許可前,得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提審查意見。
  25.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外國技術人力聘僱及管理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得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執行外國技術人力聘僱及管理相關之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得洽請中央主管機關提供經許可工作之外國技…
  26.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條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專案核定之工作,其工作內容如下:一、雙語翻譯工作:在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輔導管理之翻譯工作。二、廚師及其相關工作:在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
  27.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前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工作,應具備下列各款學經歷資格:一、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前條第一款之雙語翻譯工作,應具備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二、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前條第二款之廚師及其相關工作,…
  28.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外國技術人力於我國境外引進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工作,應具備下列各款學經歷資格之一:一、畢業僑外生。二、取得國外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三、國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二年以上相…
  29.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8條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三款至第十三款之工作,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下列條件:一、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但第五條第三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工作之薪資達一定數額者,不在此限。二、薪資基本數額。前項外國技…
  30.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9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五條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工作,其所聘僱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總人數,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百分之五十。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