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行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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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9條 …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繳納之款項。三、土地開發行為人依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繳交之款項。四、基金孳息收入。五、中央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六、環境保護相關基金之部分提撥。七、環境污染之罰金及行政罰鍰…
  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1條 …使用分區、編定或為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事項之利用。土地開發行為人依其他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計畫,如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之污染土地者,其土地開發計畫得與第二十二條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同時提出,並各依…
  3.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染土地關係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繳納之款項。三、土地開發行為人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繳交之款項。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六、環境保護相關基金之部分提撥。七、環境污染之罰…
  4.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2條 …所定之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及污染場址土地開發行為人、污染場址所在地居民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5. 行政地質法 第3條 …基地地質調查:指為特定目的所涉及之區域而進行之地質調查。七、土地開發行為:指資源開發、土地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廢棄物處置、天然災害整治或法令規定有關土地開發之規劃、設計及施工。八、地質資料管理:指地質調查所獲之各種型式紀…
  6. 行政地質法 第8條 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但緊急救災者不在此限。前項以外地區土地之開發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地質調查。
  7. 行政地質法 第17條 …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土地開發計畫審查通過或建造執照核發後,將與土地開發行為有關之地質資料,定期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地質資料之所有人並應於一定期限內,妥善保存原始地質資料。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資料所有人提供原始地質資料,並予適當…
  8.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2條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應以現地調查方法為之。但土地開發行為基地與地質敏感區重疊部分,維持原地形地貌且不開發,並經確認既存地質資料及現場實地查核足以評估地質安全者,得以現有資料檢核方法辦理基地地質調查。現地調查分為區域調查…
  9.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3條 …方式辦理:一、區域調查之進行,應蒐集與分析既存地質資料,並視土地開發行為需要,透過露頭調查、遙測影像判釋或其他方法補充資料。二、細部調查之進行,應基於區域地質資料辦理細部調查規劃。三、現地調查之內容依本準則各類地質敏感區…
  10.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4條 …料比對及現場實地查核;其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應納入土地開發行為相關法令規定須送審之書圖文件中。前項調查及評估結果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基地基本資料。二、開發行為符合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三、區域地質圖…
  11.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8條 …,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安全評估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評估土地開發行為、建築物配置與地質遺跡之相互關係。二、評估開發行為對地質遺跡劃定條件及代表意義之影響,並研擬因應措施。
  12.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1條 …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安全評估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評估土地開發行為對地下水之補注水質及補注水量之影響。二、開發後細部調查範圍內土地透水面積百分比應符合下列基準:(一)非都市土地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開發行為,不得小…
  13.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5條 …裂之分布狀況,評估其與已知活動斷層之關係。二、說明活動斷層與土地開發行為基地之空間分布關係,評估斷層活動時地表破裂或變形對開發行為安全之影響。三、以調查及評估結果為參據,依土地開發行為應送審書圖文件之法令規定,研擬處理對…
  14.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9條 …及相鄰地區之邊坡穩定性之影響。三、以調查及評估結果為參據,依土地開發行為應送審書圖文件之法令規定,研擬處理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