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港」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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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5條 …水源,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六、國防設施或營區、國際航空站、國際商港、消防機關、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供水有中斷之虞,必須設置備用水井。七、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預防戰爭、天然災害或其他重大變故,對公共利益或經濟…
-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8條 …、驗船機構之管理、監督事項。九、打撈業之管理、監督事項。十、國際商港、民用航空場、站及氣象測站設置之審核事項。十一、碼頭、倉庫、港埠工程及航空建設工程之核議監督事項。十二、船員及引水人儲訓之監督事項。十三、船舶航行安全、…
- 行政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務支出。六、其他有關支出。前條第二款商港服務費收入,全數用於國際商港建設。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條 …口管制區域間得闢設長度一公里以內之專屬道路。六、國際港口:指國際商港或經核定准許中華民國船舶及外國通商船舶出入之工業專用港。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2條 …陸地區貨物之運送或轉運及相關之加工、重整及倉儲作業之臺灣地區國際商港及其相關範圍。前項境外航運中心之貨物,得以保稅方式運送至自由貿易港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保稅工廠、自用保稅倉庫、經海關核准從事重整業務之保稅倉庫…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3條 境外航運中心由交通部會商有關機關在臺灣地區國際商港相關範圍內指定適當地點設置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2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航港口包含下列港口:一、國際商港。二、國內商港。三、工業港。前項港口由交通部報行政院指定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1條 …商品,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並通知財政部。該公告生效日期應指定為國際商港獲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核准為遞交港之日期。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3條 第十一條所定國際商港之自由港區營運機構得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其自由港區為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自由港區:一、申請書。二、營運計畫書。前項第二款規定之營運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營運規劃。(包含倉儲區位…
-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6條 …事項。六、辦理轉投資業務事項。七、客戶服務事項。八、商港法及國際商港棧埠管理規則等法規擬議修訂事項。九、辦理自由貿易港區業務事項。十、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6條 …事項。六、辦理轉投資業務事項。七、客戶服務事項。八、商港法及國際商港棧埠管理規則等法規擬議修訂事項。九、港區土地之使用及出租收益,及港區土地區段值之訂定事項。十、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岸海運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船務代理業者、國際商港港區承租土地業者、經營觀光管筏業者及經營海上平台業者。五、其他本辦法所定之機關(構)、團體及個人。前項第一款所稱國營鐵路運輸機構經管車站及站區旅運服務商…
-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7條 …郵輪之旅行業、國際郵輪業者、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及國際商港港區承租土地業者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及基準如下:一、獎助國際郵輪在臺承攬旅行業操作複合母港航線。二、國際郵輪業者因營業需要於我國准許靠泊日起至中華民國…
-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航之日起,至恢復營運之前一日止,補貼該航線業者所營運船舶靠泊國際商港之碼頭碇泊費、垃圾清理費、靠泊國際商港為維持船舶發動(含港內移泊)之燃油費、船員最低月薪資。二、兩岸海運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自配合政府政策停航之日起,至…
- 行政船舶法 第8條 …,除經中華民國政府特許或為避難者外,不得在中華民國政府公告為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停泊。
- 行政遊艇入出境關務檢疫安全檢查程序辦法 第2條 …,除經中華民國政府特許或為避難者外,不得在中華民國政府公告為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停泊。
- 行政遊艇入出境關務檢疫安全檢查程序辦法 第4條 駕駛人、遊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於到達國際商港、遊艇港或其他航政機關公告之港灣口岸二十四小時內申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入境手續。
- 行政遊艇入出境關務檢疫安全檢查程序辦法 第7條 遊艇出國境應於國際商港、遊艇港或其他航政機關公告之港灣口岸申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出境手續。前項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機關完成檢查,應由駕駛人、遊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通報港灣口岸管理機關(構)後,遊艇…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條 …人數、隨船人員人數、乘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等相關資料,國際商港應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國內商港應送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查核後安排船席。但遇有緊急情況時,得隨時申請緊急…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6條 船舶到達國際商港前,應與港口信號台聯絡,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指定船席及通知後,始得入港。船舶到達國內商港前,應與港口信號台聯絡,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指定船席及通知後,始得入港。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8條 國際商港船舶出港經各有關機關查驗完畢後,應即出港,不得停留船席或滯留港內。船舶出港後十二小時以內,因故回港者,經申請航港局核准及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指定船席後,始得入港,並補辦相關手續。國內商港船舶出港經各有關機關查驗完畢後…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9-1條 於國際商港從事危險物品作業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應擬訂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並提交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審查通過後,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報請航港局備查後實施。於國內商港從事危險物品作業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應擬訂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提交航…
- 行政商港法 第2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商港之經營及管理組織如下:一、國際商港:由主管機關設國營事業機構經營及管理;管理事項涉及公權力部分,由交通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辦理。二、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
- 行政商港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商港:指通商船舶出入之港。二、國際商港:指准許中華民國船舶及非中華民國通商船舶出入之港。三、國內商港:指非中華民國船舶,除經主管機關特許或為避難得准其出入外,僅許中華民國船舶出入之港。四、商港區域…
- 行政商港法 第4條 國際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國內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
- 行政商港法 第7條 國際商港需用之土地,其為公有者,得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依法申請讓售取得,或由航港局依法辦理撥用;其為私有者,得由航港局依法徵收,或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利,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
- 行政商港法 第10條 國際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除防波堤、航道、迴船池、助航設施、公共道路及自由貿易港區之資訊、門哨、管制設施等商港公共基礎設施,由政府委託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興建維護外,得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興建自營,或由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約定方式投…
- 行政商港法 第12條 為促進國際商港建設及發展,航港局應就入港船舶依其總噸位、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依其人數及裝卸之貨物依其計費噸量計算,收取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前項商港服務費之費率及收取、保管、運用辦法,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
- 行政商港法 第14條 …其所攔集之廢棄物清除之。前項使用人或管理人不為設置或清除時,國際商港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通報航港局會商有關機關,責令限期採取適當之處理措施,或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逕行清除;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辦理,所需清除費用,由該使…
- 行政商港法 第19條 船舶進入國際商港,應於到達港區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排船席。但船舶出港後十二小時以內,因故回港者,經申請航港局核准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