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2 部 條文 3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1.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4條 …費生畢業後,應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家語言公費生培育者,應配合主管機關所提需求,開設國家語言及其相關文化課程。助學金受領之資格、審查、數額、經費之編列、公費之數額、公費生公費受領年限、應訂定契約…
  2. 行政文化基本法 第6條 …及創作之權利。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與臺灣手語,國家應定為國家語言,促進其保存、復振及永續發展。
  3.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條 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特制定本法。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4.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3條 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5.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4條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
  6.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研議、協調及推展國家語言發展事務。
  7.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8.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7條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如下:一、建置普查機制及資料庫系統。二、健全教學資源及研究發展。三、強化公共服務資源及營造友善使用環境。四、推廣大眾傳播事業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
  9.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8條 政府應定期調查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主管機關,研訂標準化之國家語言書寫系統。
  10.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9條 …央教育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保障學齡前幼兒學習國家語言之機會。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學校教育得使用各國家語言為之。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獎勵大專校院、研究機構開設國家語…
  11.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0條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培育國家語言教師,並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專職方式聘用為原則。國家語言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定之。
  12.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1條 …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政府機關(構)應於必要時提供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並積極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
  13.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2條 …機關得視所轄族群聚集之需求,經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指定特定國家語言為區域通行語之一,並訂定其使用保障事項。
  14.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3條 為呈現國家語言之文化多樣性,政府應獎勵出版、製作、播映多元國家語言之出版品、電影、廣播電視節目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政府捐助從事傳播之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並得設立國家語言廣播、電視專屬頻道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
  15.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4條 政府得補助、獎勵法人及民間團體推廣國家語言。
  16.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5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各國家語言能力認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前項認證應徵收之規費,必要時得免徵、減徵或停徵。
  17.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6條 …提供國民適切服務,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甄選得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能力證明作為資格條件。
  18.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主管機關:規劃與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政策、統整與協調各法令所定國家語言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推動經政府認定且未於相關法令保障之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與復振事項。二、教育主管機關…
  20.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辦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下稱語發會議),得以全國及分區之論壇、座談會或其他會議形式辦理,並以二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語發會議應就下列事項予以研議討論:一、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
  21.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本細則施行後二年提出初次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後每四年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內容如下:一、國家語言發展情形及願景。二、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種類、傳承及…
  22.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七條第二款及第五款所定優先推動健全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教學資源,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九條及第十條之規定辦理下列事項:一、規劃及推動學齡前兒童學習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機制。二、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3.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應落實保障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之行政、立法、司法程序時使用國家語言之權益;其辦理方式如下:一、機關(構)應主動告知人民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二、機關(構)應視人民需求建構多元語言友善使用環境,主動提供個別化、多元化之…
  24.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8條 …語事項之程序如下:一、得視所轄區域族群聚集因素及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復振需求,擬定該區域通行語實施計畫及相關保障措施。二、辦理區域型國家語言調查,並召開公聽會或相關會議討論。三、彙整前二款相關資料後提出指定區域通行語相關…
  25.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政府捐助從事傳播之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指該法人除自行規劃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大眾傳播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外,亦得委由專業機構、法人或團體製作。
  26. 行政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第1條 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為實現歷史正義,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保存與發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使用及傳承,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特制定本法。
  27. 行政客家基本法 第3條 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人民以客語作為學習語言、接近使用公共服務及傳播資源等權利,應予保障。客家語言發展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28. 行政客家基本法 第12條 …化重點發展區之學前與國民基本教育之學校及幼兒園,參酌當地使用國家語言情形,因地制宜實施以客語為教學語言之計畫;並獎勵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幼兒園與各大專校院推動辦理之。客語師資培育、資格、聘用等相關事項應積極推動,…
  29. 行政客家基本法 第13條 政府應建立客語與其他國家語言於公共領域共同使用之支持體系,並促進人民學習客語及培植多元文化國民素養之機會。
  30. 行政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文別名。二、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拉丁字母。但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單列原住民族文字者,應以該原住民族文字作為外文姓名;臺灣原住民族中文姓名並列傳統姓名之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