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2 部 條文 1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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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授權國外對象,應符合下列要件:(一)研發成果非屬經依法認定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二)授權國外對象對國家安全、國內產業競爭力、國內技術與經濟發展無顯著負面影響,或雖有負面影響但更有利於國家整體發展。三、專屬授權國外對象,並…
  2.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1條 …難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或為增進其他國家重大利益。四、涉及公告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本院依前項規定停止技術移轉或終止使用授權前,應以書面通知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或授權對象得於一定期限內陳述意見;逾期或無正當理由而未提出意見者,本…
  3. 行政國家安全法 第3條 …:一、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二、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三、持有國家核…
  4.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3條 …)務之人員,指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人員;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指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第六款前段所定人員。
  5.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6條 …、縣(市)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公)務之人員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一、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親屬。二、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在大陸地區罹患傷病…
  6.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5條 …審核及督導。九、國防科技之前瞻、指導原則之策頒、執行及管考;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認定、變更之提報及管制;國防先進科技之法規、發展規劃、研究計畫之審查、執行查核、成果管制及應用。十、其他有關獲得管理事項。
  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條 …)長。六、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其他機構之成員;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或離職未滿三年者,亦同。前二項所列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應向(原)服務機關、委…
  8.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72條 …。犯前項之罪,其受命令保護之營業秘密,屬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所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
  9.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74條 …項之罪,其重製、使用或洩漏之營業秘密,屬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所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第三項、第四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
  10.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出國出境管理辦法 第13條 …託執行國防科技事務涉及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國防秘密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之成員,應於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載明其出國(境)應經本院委託單位之主管核准、管制對象與期限、異動之通知、申請核准、解除管…
  11. 行政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 第2條 …第六款所稱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委託、補助或出資計畫相關業務:一、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預計或產出之研發成果,屬行政院公告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二、執行前款…
  12. 行政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 第3條 於行政院公告新增或變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後三個月內,委託、補助或出資機關(構)應盤點受其委託、補助或出資終止後未滿三年、擬辦理、執行中及已列管之計畫。於前項盤點後,涉有前條之條件者,委託、補助或出資機關(構)為確認前條之條…
  13. 行政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 第4條 計畫經前條審查認定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或應解除列管者,該計畫執行單位應提供計畫主持人及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而得知悉技術機密之人員名單予委託、補助或出資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機關(構)應列冊或變更名冊通知內政…
  14. 行政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 第6條 參與本辦法計畫認定之人員對於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達一定基準之計畫認定相關會議,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自行迴避;會議主席於知悉有應迴避而未迴避者時,應令其迴避。
  15. 行政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 第2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應設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以下簡稱關鍵技術審議會),辦理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以下簡稱關鍵技術)項目之認定、變更及其他審議事項。
  16. 行政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 第4條 國科會應設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辦公室(以下簡稱關鍵技術辦公室)辦理下列事項:一、持續追蹤研析國內外相關技術發展。二、依據本法第三條第三項關鍵技術定義,研擬關鍵技術項目。三、諮詢產官學研等利害關係人意見。四、提報符合關鍵技術定…
  17. 行政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 第7條 …徵及功能等。二、敘明所提報之關鍵技術項目符合本法第三條第三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定義之說明。三、產官學研等利害關係人意見。四、其他參考資料。關鍵技術辦公室自行提報者,其應檢具資料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