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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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指為符合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實驗研發目的所設置之通信網路。二、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指為符合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實驗研發及商業驗證使用目的所設置之通信網路。三、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或商業實驗…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設置;設置完成並取得網路審驗合格證明後,始得使用。主管機關為審查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申請及換發案件,得設審查小組,提供諮詢意見。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之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上開發、測試電信服務以外之服務或應用。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目的,應為驗證該電信服務可供商業使用,並得包括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目的。前項電信服務,以電信事業所未提供者為限。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管理者設置之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不得為設置目的外之利用。管理者提供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各項電信服務,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管理者租借設備予用戶者,經雙方同意,得在租借設備成本範圍內,收取保證金。技術、商…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請設置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並製作電子檔(PDF或ODF格式),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申請書。二、設置計畫書。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設立文件影本。屬政府機關或學校者,…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審查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準用第十二條規定,並增加下列審查基準:一、是否符合商業驗證之目的及具必要性。二、商業驗證之執行規劃及實施期間是否具可行性。三、用戶權益保護措施是否完整及履約保證內容是否適切。四、對促…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申請設置使用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時,有關申請資格、用戶人數、申請受理、設置計畫之辦理、證明核發及證明應記載事項等,準用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之規定。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申請設置使用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准:一、不符合第四條第二項設置目的之規定。二、不符合第二十一條規定準用第七條申請資格之規定。三、已提供公眾通信之電信服務。四、同一申請人已獲准相同商業驗…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核准之有效期間、展延與終止之處理,準用第十五條規定。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電臺,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設置;經審驗合格發給電臺執照,始得使用。前項設置之電臺設備屬取得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及簡易符合性聲明之低功率射頻電機者,應於設置計畫書載明,並得免申請設置及電…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但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電臺設置核准,不得申請展期。申請人或管理者設置電臺應取得電臺設備之合法使用權及合法來源證明相關文件以供主管機關於辦理電臺審驗作業時查核…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2條 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審驗合格證明有效期間,最長六個月為限。前項網路審驗合格證明之屆期換發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3條 …未逾越原核定區域,且屬於特定實驗場域使用特定實驗頻率之技術或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者,得敘明理由並檢具修正後設置計畫與變更對照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變更如為配合主管機關辦理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換發…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4條 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電臺執照及網路審驗合格證明,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予第三人。前項執照及證明如有遺失、毀損者,應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其應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應申請換發。依前項規定補發、換發之執照及證明,…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5條 管理者提供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電信服務,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需與用戶簽訂服務契約,始得提供服務。前項管理者與用戶簽訂服務契約後,始得向用戶收取費用。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6條 …告等適當方式完整揭露;變更或取消時亦同。前項收費項目,含利用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提供服務之各項目,其項目名稱應加註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等字樣。若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本會得限期命其改正其行為。用戶違…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7條 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不得與電信事業或廣播電視事業之網路互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陸、海、空各種交通工具之遇險求救及飛航氣象等交通安全之緊急通信。二、為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利益,有緊急進行通…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1條 …量測、紀錄、統計、分析等參數或數據,以及政策或法規修正建議。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管理者所提報成果除前項規定外,應包含商業驗證成果。主管機關為辦理電信監理業務之需要,得對外公開管理者提報之網路使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