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額合計數百分之十五」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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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第3條 …之員額,不得超過同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除駐外機構館長外之員額合計數百分之十五。
  2. 行政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編制員額百分之十五,係以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之編制員額合計數百分之十五計算。
  3. 行政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指大使、常任代表、總領事及領事館領事。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所稱員額合計數百分之十五,係以駐外機構編制員額為計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