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請總統任命」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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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第10條 各級主計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後,初任各官等人員,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命;各一級主計機構於接獲應請任命人員之銓敘審定函後三個月,未獲任命令者,應函請銓敘部辦理。
- 行政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諮議長、諮議員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補提人選呈請總統任命之,其任期均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稱呈請總統任命,指呈請總統任命初任法官、試署法官改派實任法官、回任或再任法官、兼任庭長、兼任或調任院長等職務。前項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者,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命。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所稱本法第十二條有關呈請總統任命規定於檢察官準用之,指呈請總統任命初任、回任、再任檢察官,試署檢察官改派實任檢察官,升任或調任主任檢察官及檢察長等職務。前項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者,由銓敘部呈請總統…
- 司法法官法 第12條 …相關規定先派代理,並應送請銓敘部銓敘審定,經銓敘審定合格者,呈請總統任命。銓敘審定不合格者,應即停止其代理。法官於任用前有第六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或不合各該審級法官任用資格者,撤銷其任用或該審級法官之任用資格。第一項代理…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5條 …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呈請總統任命,指初任各該官等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命。
- 行政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5條 …院首席檢察官兼充;均由總統任命之。審判官由行政院於左列人員中呈請總統任命兼充:一、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推事四人至五人。二、海軍中校以上軍官三人至四人,其中一人至二人為海軍軍法官。三、外交部高級薦任部員一人至二人。檢察官以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