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有關之器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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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8條 …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設備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9條 …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40條 …反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未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未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或於吸菸區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三、…
- 行政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112.03.22 訂定) 第8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所稱吸菸有關之器物,指收集菸品使用後殘餘物之器物。
- 行政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112.03.22 訂定) 第9條 …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