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資金」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0條 …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之新興工程,應就工程興建期間及營運後成本之可用資金變化情形進行預測,不得影響學校正常運作。前項所稱可用資金,指現金加上短期可變現資產及扣除短期須償還負債之合計數。
  2.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4條 …,經費來源除留本性質之受贈收入外,其合計投資額度不得超過學校可用資金及長期投資合計數之百分之五十。前項所稱留本性質之受贈收入,指學校與捐贈者間以契約或協議約定,學校將受贈收入透過投資方式產生收益,並僅以該收益支用於契約規…
  3.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1條 …發揮其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四、年度決算實質短絀。五、賸餘或可用資金有異常減少。六、開源節流計畫之執行未具成效。七、其他缺失或異常事項。前項第四款所稱年度決算實質短絀,指學校年度收支餘絀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須調整加回國庫撥…
  4.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4條 學校辦理校長續任,應將校長上任後學校歷年校務基金執行情形、可用資金變化情形及開源節流計畫執行成效,併同校長續任評鑑結果報告書,以適當方式提供學校組織規程所定之校長續任同意權人參據。
  5.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5條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財務預測,指學校預測未來三年資金來源、用途及可用資金變化情形。
  6.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8條 …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前項應公開透明之資訊,包括截至當季止之可用資金變化情形及支出用途。
  7.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0條 …款至第三款人事費支出超過最近年度決算自籌收入百分之五十。三、可用資金過低,致影響學校校務基金健全。四、依前條之專案報告,有涉及學校校務基金執行之缺失或異常情形。五、其他缺失或異常事項。
  8.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2條 …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之基金餘額為負數,或不含短期債務之可用資金不足,且難以改善。(三)營運或業務執行情形經主管機關考核績效不佳,且難以改善。
  9.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4條 …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之基金餘額為負數,或不含短期債務之可用資金不足者,應加強財務控管;如無新增適足財源,其支出不得超出年度預算總額,並由主管機關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