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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第19條 …逕為標售,所得價款於扣除應納稅賦及百分之八行政處理費後,發還原權利人;其土地上有改良物者,得併同標售。前項標售之處理程序、價款計算、異議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四項所定之標售辦法辦理。
- 行政馬祖地區土地申請返還實施辦法 第4條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四、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原權利人之繼承人時,並應提出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之文件。
- 行政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2條 …黨或其附隨組織自我國人民或於我國設立之法人或團體所取得者,其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二、系爭財產: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公告取回或追徵其價額之不當取得財產後,申請人得據以申請回復權利…
- 行政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3條 …聯絡方式。三、申請回復權利之系爭財產。四、申請人為系爭財產之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五、申請日期。申請人為依法繼受原權利之人時,應提出有無其他繼受人之證明。
- 行政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4條 …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期限者,本會得逕行駁回之。申請人無法證明其為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者,本會得駁回之。本會應於受理權利回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
-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25條 …政黨或其附隨組織自我國人民或於我國設立之法人或團體所取得者,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得於前條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會申請回復權利。前項權利回復處分,以原物返還為原則,不能依原物返還者,給付相當之價額。但不得超過依本條…
- 行政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第7條 …者,由清算人代表領取。十三、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由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檢附有關股權或出資比例之證明文件,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無誤後,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依公告結果發給;如有異議,由當事人訴請法院判…
- 行政土地法 第66條 依第五十七條公告之土地,原權利人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並呈驗證件,聲請為土地登記者,如經審查證明無誤,應依規定程序,予以公告並登記。但應加繳登記費之二分之一。
- 行政土地法 第73-1條 …二項後段喪失占有權及租賃期限之規定。自登記完畢之日起十年內,原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按其法定應繼分,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就第四項專戶提撥發給價金;經審查無誤,公告九十日期滿無人異議時,按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第五次標售底價分…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15條 …地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第二項所稱權利人,指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之原權利人、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法人或第二款所定之現會員或信徒、第三十二條所規範之登記名義人或其法定繼承人。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17條 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之土地,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應於申請登記期間內提出有關股權或出資比例之證明文件,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為原權利人所有。前項所稱原權利人,指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為股東或組合員,或其全體…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18條 前條規定之土地,依下列方式處理:一、原權利人及其股權或出資比例已確知者,依各該原權利人之股權或出資比例登記為分別共有。二、原權利人之股權或出資比例全部或部分不明者,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應就不明部分之土地權利協議其應有部分,…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利人,指下列各款人員:一、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為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二、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為現會員或信徒。三、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為登記名…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協議時,應由不明部分之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協議其應有部分;協議不成者,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就不明部分之土地應有部分,申請登記為不明部分之原權利人均等,並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協議不成之事由及…
- 行政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無法發還土地地價補償辦法 第3條 …一項規定申請歸還土地之原申請書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申請人為原權利人之繼承人時,並應提出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之證明文件。第一項申請期限,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 行政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土地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登記審查辦法 第3條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四、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原權利人之繼承人時,並應提出土地登記規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之文件。
- 行政民法 第118條 …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人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情形,若數處分相牴觸時,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
-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9-3條 …等程序有償取得登記為公有者,中華民國六十年四月三十日佈雷前之原權利人、合於民法規定時效完成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占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條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向土地所在地地政機關申請返還。依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