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住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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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2條 …宅:指本法施行後取得建造執照且符合第三條設計基準之住宅。二、原有住宅:指本法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住宅。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4條 …圍及其申請人規定如下:一、新建無障礙住宅者,為其起造人。二、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者,為其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但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且未推選管理負責人者,得推派區分所有權人一人代表申請。三、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專有…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7條 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符合第三條設計基準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申請酌予補助經費。前項補助經費額度,以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百分之四十五為限,其補助項目、各項目補助金額上限及優先補助對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申請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及竣工期限:一、申請書。二、土地或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三、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原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四、經依法登記開業建築…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9條 申請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者,應依核定無障礙設施設計圖說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應備具變更後之無障礙設施設計圖說及工程估價明細表,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及竣工期限。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五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依第三條設計基準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應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者,其申請補助經費得檢附下列文件之一,視為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一、建築基地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文件。二、建築基…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1條 原有住宅經核定補助經費後,應備具下列文件申請核撥:一、申請書。二、補助核准函。三、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合約書。四、經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無障礙設施查驗合格表。五、其他…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4條 原有住宅申請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同一補助項目以一次為限;申請補助項目已獲其他機關(構)補助者,其補助金額應予扣除。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5條 原有住宅接受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者,其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除因天然災害及其他因素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於工程竣工查驗合格後五年內任意變更無障礙設施改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