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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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1條 …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退休金;加班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二、業務費用:包括執行委辦案件工作所需之差旅費、臨時酬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外聘督導費、訓練費、膳食費、交通費、場…
  2.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3條 …一規定,依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處罰逾三次。五、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規定,積欠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就業保險費或滯納金,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性別歧視、性騷擾或就業服務法有…
  3.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38條 …法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或支付預告期間工資,並依法發給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4. 行政原交通部各港務局及所屬機構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第5條 …退休金、資遣費;但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依法辦理資遣並具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年資者,其資遣費另依下列方式補足差額:1.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其給付之資遣費較依相關法令規定計算之一次退休金標準給付為低時,由港務公司…
  5. 行政勞動部組織法 第5條 …如下:一、勞工保險局:執行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積欠工資墊償及勞工退休金收支等事項。二、勞動力發展署:執行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技能競賽與跨國勞動力聘僱許可及管理等勞動力發展運用相關事項,及統籌相關政策之規劃。三、…
  6. 行政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織法 第2條 …勞工保險之給付審查及核付業務。五、依法接受委任辦理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收支、積欠工資提繳及墊償等業務。六、依法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之事項。七、其他與勞工保險業務相關事項。
  7.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11條 …勞工保險保險費、工資墊償基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二個月,且金額分別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三、全部或主要之營業部分停工。四、決議併購。五、最近二年曾發生重大勞資爭議。前項規定所稱相關單位或人員如下:…
  8.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12條 事業單位於大量解僱勞工時,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清償;屆期未清償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一、僱用勞工人數在十人以上未滿三十人者,積欠全體…
  9.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條 …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勞工退休金事項,優先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10.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條 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及罰鍰處分等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之。
  1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6條 …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雇主不得以其他自訂之勞工退休金辦法,取代前項規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
  1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9條 雇主應自本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一日之期間內,就本條例之勞工退休金制度及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以書面徵詢勞工之選擇;勞工屆期未選擇者,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勞工選擇繼續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勞動…
  1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5條 …於同一雇主或依第七條第二項、前條第三項自願提繳者,一年內調整勞工退休金之提繳率,以二次為限。調整時,雇主應於調整當月底前,填具提繳率調整表通知勞保局,並自通知之次月一日起生效;其提繳率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一位為限。勞工之…
  1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6條 勞工退休金自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但選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其提繳自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
  1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23條 …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前項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
  1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24-1條 …金後繼續工作者,其提繳年資重新計算,雇主仍應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勞工領取年資重新計算之退休金及其收益次數,一年以一次為限。
  1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29條 勞工之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勞工依本條例規定請領退休金者,得檢具勞保局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退休金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
  1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1條 雇主未依本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前項請求權,自勞工離職時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9.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3條 勞工退休基金除作為給付勞工退休金及投資運用之用外,不得扣押、供擔保或移作他用;其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勞工退休基金之管理、經營及運用業務,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
  20.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4條 勞保局與基金運用局對於勞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基金之財務收支,應分戶立帳,並與其辦理之其他業務分開處理;其相關之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基金運用局彙整,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工退休基金之收支、運用與其…
  2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5條 …項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雇主得不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第一項所定年金保險之收支、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事業單位採行前項規定之年金保險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年金保險之…
  2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6-2條 勞工退休金不適用下列規定:一、公司法有關公司重整之債務免責規定。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有關清算之債務免責規定。三、破產法有關破產之債務免責規定。
  2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6-3條 勞保局為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必要資料,得請相關機關提供,各該機關不得拒絕。勞保局依前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2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2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2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8條 …保局)辦理盈虧分配。前項盈虧分配,依本基金當年度損益乘以個別勞工退休金專戶當年度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後,除以本基金當年度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所得金額分配。前項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基金運用局應於每年盈虧分配基準日…
  2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0條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積存金額及依第八條計算分配之金額,應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予以揭示。前項依第八條計算分配金額揭示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施行。
  2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14條 勞保局應將勞工退休金之收支及其積存金額,按月送基金運用局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基金運用局應將本基金運用情形,按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29.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由各事業單位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所收繳之罰鍰。三、本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益。四、其他經政府核定撥交之款項。
  30. 行政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支出範圍,限為支付勞工退休金及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作為事業單位歇業時之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