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宅托育」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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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托育服務登記處所(以下簡稱服務登記處所)提供之托育服務。二、到宅托育服務:托育人員受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委託,至兒童住所或其他指定居所提供之托育服務。
  2.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歲之未收取托育費用之兒童;收托人數計算,如附表。托育人員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第一項兒童人數以該住所或居所實際受照顧兒童之人數計算。第一項第二款之托育服務,應就收托之兒童分配主要照顧人。
  3.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意書正本。八、服務登記處所共同居住成員之名冊。托育人員係提供到宅托育服務者,其辦理前項登記,免附第六款及第八款所定文件、資料。第一項文件、資料未備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限期令其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以書面駁…
  4.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登記,應自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書面及實地訪視審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者,免辦理實地訪視審查。
  5.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字號。三、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資格。四、服務登記處所地址;提供到宅托育服務者,免予記載。五、證書有效期限。提供在宅托育服務者,應將服務登記證書,懸掛於服務登記處所足資辨識之明顯處。
  6.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區域時,並應檢附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七款文件。托育人員提供到宅托育服務之處所新增或變更至其他行政區域時,應事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服務登記證書與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七款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7.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於托育人員每次新收托兒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新收托訪視。但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
  8.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8-2條 …:一、暫停新收托兒童。二、行為人與托育人員共同居住者,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6-2條 …者共同居住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以提供到宅托育為限:一、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之一。二、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少年福利及其他相關…
  10. 行政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3條 …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有償之在宅或到宅托育服務。四、在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委託,在其服務登記處所提供托育服務。五、到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
  11. 行政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55條 …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居家托育人員應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二、有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前項第三款之認定…
  12. 行政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61條 …法院審理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居家托育人員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13. 行政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71條 …定,且收托人數五人以上。二、未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三、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所為命令停止服務並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四、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