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繳稅之進口貨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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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所稱分期繳稅之進口貨物,指依法准予分期繳稅之貨物。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由受讓人繼續分期繳稅或記帳,以該受讓人符合分期繳稅或稅款記帳之條件者為限;其未符合分期繳稅或稅款記帳之條件者,受讓人應先將所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