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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申請各種許可文件之收費基準如下:一、個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二、試驗計畫核准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三、通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
  2. 行政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及輸入許可辦法 第2條 …加物有包裝或容器者,應檢附包裝或容器之照片二份。五、申請人屬再利用機構者,應檢附個案、通案許可文件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四份。六、申請人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附表及相關附錄各四份。七…
  3. 行政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及輸入許可辦法 第10條 …造廠商,得免檢附供應廠商與製造廠商間之委託文件。五、申請人屬再利用機構者,應檢附個案、通案許可文件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二份。六、申請人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附表及相關附錄各二份。前…
  4.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與餐館有關之事業。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添加物、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三、再利用機構:指從事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且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
  5.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再利用機構依前條第五項規定申請再利用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再利用計畫書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前項再利用計畫書,應包括下列文件、資料: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四、試運轉計畫。五、污染防治計畫…
  6.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再利用機構無前條第二項第九款國內外再利用可行性實廠實績或佐證資料者,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試驗計畫書一式十份,經本部核准後,始得進行試驗。前項試驗計畫書,應包括下列文件、資料: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
  7.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經本部審查通過者,發給再利用許可文件,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機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8.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再利用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及負責人。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許可再利用數量、用途及再利用產品名稱。三、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間。四、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
  9.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再利用機構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書、再利用計畫書、試驗計畫書及本辦法規定,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10.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利用機構取得再利用許可文件後,於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正本送本部備查,並副知再利用機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前項…
  11.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再利用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為一年至五年,由本部核定之。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於有效期間屆滿日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得向本部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不得逾五年;屆期未申請展延者,其許可文件失效,不得從事再利用業務;再利用機構有繼續從事再…
  12.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再利用許可文件有效期間之展延,由再利用機構填具申請書及再利用計畫書一式十份,向本部申請。前項展延所需再利用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包括試驗數量、試驗期間、檢測及監…
  13.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利用申請書、計畫書或試驗計畫書)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應依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重新申請核發再利用許可文件或核准試驗計畫:一、事業廢棄物種類、名稱、屬性或來源製程變更。二、事業廢棄物實際再利用總數量,逾每月…
  14.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申請書、計畫書或試驗計畫書,有變更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報本部核准後,始得為之:一、試驗計畫之試驗期間。二、事業廢棄物進廠管制方式或允收標準。三、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量。四、再利用流…
  15.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發生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報本部備查:一、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之名稱、地址或負責人。二、清除方式。三、清除機構或車輛。四、進廠事業廢棄物貯存設施。五、產品貯存方式。清除機構之清運車輛,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應裝置即時…
  16.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事業廢棄物除許可文件另有規定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二、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四、不具相容性之事業廢棄物,不…
  17.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合法運輸業或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三年供查核。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成分及清除量或再利用量。二、清除或再利用之工具、方法及設備。三、契…
  18.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對於事業廢棄物清除日期、種類、名稱、再利用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及衍生廢棄物之處置,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之再利用…
  19.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紀錄,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以網路傳輸者,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20.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學術團體至事業及再利用機構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檢查及輔導,並得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及說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1.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令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並令其限期改善:一、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再利用作業期程或再利用產品,未符合許可文件內容規定。二、再利用產品規格不明、未符合許可文件內容、相關國家標準、國…
  22.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取得第七條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其停止再利用計畫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內,報本部備查。再利用機構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一年內無從事前項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本部得廢止其再利用許可。
  23. 行政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得廢止第七條之許可文件:一、申報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二、未依審查通過之再利用申請書、再利用計畫書或試驗計畫書內容進行再利用,經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三、未依第十三條規定重新申請許…
  24.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8條 …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八、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不含有機污泥或污泥混合物再利用機構),其興建、擴建工程或擴增再利用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第一款第一目至第八目規定之一。(二)位於自來水水質水…
  25.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事業。本辦法所稱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再利用或送往再利用機構做為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新生地、填土(地)或其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前項再利用機構以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之農工…
  26.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者,其種類及管理方式經本部公告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逕依該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但經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得逕行再利用,或經其許可通案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得逕依其規定之管理方式內容或通案再利用許可…
  27.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管理局為之。前項申請文件,應包括: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四、其他經管理局指定…
  28.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無前條第三項第三款之國內外再利用可行性實廠實績相關佐證資料者,得共同提出試驗計畫申請文件一式十份,經管理局核准後,進行再利用試驗計畫。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於試驗計畫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試驗結果報請管…
  29.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通案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再利用機構檢具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一式十五份,向管理局為之。前項申請文件,應包括:一、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再利用運作計畫書。三、其他經管理局指定文件。前項第二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載明:一、…
  30.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事責任經起訴者。四、經實質審查,不具再利用可行性。五、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主要生產設施已搬遷,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之事實。因前項第二款情形被駁回申請者,自原核發之再利用許可期限屆滿次日起,一年內不得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