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試人力資料庫」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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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典試人力資料庫:指考選部為提供國家考試及題庫建置遴聘典試人員之資料庫。二、典試人員:指擔任各種國家考試之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口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體能測驗委員、實地測驗委員…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團體、學校或個人推薦各專長領域學者專家,經審查符合資格後納入典試人力資料庫。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5條 …若干分類,依納入審查之應試科目分別予以對應。三、審查對象:由典試人力資料庫篩選或相關機關(構)、團體、學校或個人推薦人員。四、審查內容:審查對象之基本學歷、經歷、考試及格資格、任教課程與專業研究資料等。五、審查方式:以個…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專長審查結果經考選部部長核定後,應登錄於典試人力資料庫;各種國家考試應優先考量遴聘審查通過之人員擔任各項典試工作。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典試人員工作記錄審議結果,應登錄於典試人力資料庫。審議結果經考選部部長核定後執行,部長如認為有修正必要時,得交付復議。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典試人力資料庫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考選部相關單位得填具附表並檢附資料,提報審議小組審議,經依審議程序記錄為暫時不宜遴聘者,自核定日起三年後重新交付審議:一、未獲聘為典試人員而代他人命題、審查或閱卷。二、涉及刑事案件被…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典試人力資料庫由考選部相關單位依權責定期進行管理維護,資料庫內個人資料與工作記錄等事項,相關人員均應嚴守秘密。典試人力資料庫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考選部得自典試人力資料庫移除。但曾任典試人員或有正當事由,不宜移除者,不…
- 考試典試法 第17條 各種考試典試委員及第十六條之各種委員應自典試人力資料庫中遴選聘用之。但經各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典試人力資料庫委員資料之蒐集、專長審查、典試工作記錄、管理維護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 考試典試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但經各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者不在此限,指典試人力資料庫中無足夠適格委員可資遴聘,或因緊急情況致遴聘委員困難者,得就典試人力資料庫以外之學者專家遴聘擔任典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