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供應契約」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第2條 …,規定如下:一、建築物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委託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費用。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相關規定。
- 行政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第3條 …詳細評估:(一)依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標價清單之評估費用。但每棟補助額度不超過評估費用之百分之三十或新臺幣四十萬元為限。(二)審查費:每棟依前目評估費用之百分之十五估算。但補助額…
- 行政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第2條 …該財物或勞務於二以上機關均有需求者。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共同供應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指一機關為二以上機關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契約,使該機關及其他適用本契約之機關均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者。
- 行政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第4條 …址、電話、電傳號碼及聯絡人(或單位)等資料。十、標明本契約係共同供應契約。十一、其他必要事項。機關依前項第一款於招標文件載明各標的投標單價上限金額者,應一併載明廠商投標單價逾越上限金額者,不得作為該標的之決標對象。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3條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其招標文件與契約應記載之事項、適用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9條 …安全單項評估機構: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影本。二、既有住宅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機構: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影本。依前二項指定為評估機構之評估…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1條 …證明文件。三、擔任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認可之評估人員證明文件。執行既有住宅結構安全性能類別之評估人員,應為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7條 …指定之評估機構,其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經終止或解除,或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經註銷或廢止。四、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且情節重大。…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3條 …款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由建築物所有權人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辦理。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機構及其人員不得為不實之簽證或出具不實之評估報告書。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之內容、申請方式、評估項目、權…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二、詳細評估:依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以下簡稱共同供應契約)所定之評估內容辦理。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完成初步評估案件,得依修正施行後之評估等級及基準認定之。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認定之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以下簡稱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辦理。前項建築物為公寓大廈,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得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經直轄…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共同供應契約機構應依下列評估方式,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製作評估報告書:一、初步評估:應派員至現場勘查,並依附表一至附表四規定辦理檢測。二、詳細評估:應派員至現場勘查,並依共同供應契約所定評估方式辦理檢測。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5條 …,應由評估人員所屬評估機構查核。詳細評估報告書應載明事項,依共同供應契約規定辦理。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7條 與內政部營建署簽訂共同供應契約之機構,得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評定為共同供應契約機構:一、申請書。二、共同供應契約影本。三、五人以上評估人員之名冊。四、評估費用計算方式。申請案件未符合前項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書…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應公告其機構名稱、代表人、地址及有效期限。前項有效期限,為共同供應契約所載之期限。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0條 共同供應契約機構及評估人員應公正執行任務;對具有利害關係之鑑定案件,應遵守迴避原則。評估人員不得同時於二家以上共同供應契約機構執行評估及簽證工作。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1條 共同供應契約機構及評估人員相關資料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評估人員出缺,人數不足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時,共同供應契約機構應於一個月內補足,並檢附名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對共同供應契約機構之評估業務實施不定期檢查及現場勘查,並得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前項不定期檢查及現場勘查,應事先通知共同供應契約機構。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3條 共同供應契約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評定,並公告之:一、共同供應契約經內政部營建署終止或解除契約。二、出具不實之評估報告書。三、由未具第八條規定資格之人員進行評估。四、違反第十條第一項利益迴避規定。五、…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4條 …依前條規定廢止評定者,自廢止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評定為共同供應契約機構。
- 行政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第3條 …條規定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六、利用本法第九十三條共同供應契約辦理之採購。七、以會議審查方式辦理勞務採購驗收者。八、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進行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程序,而以會簽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方式處理者…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27條 …機關得提供辦理前項採購之機關(構)相關協助及服務;前項採購以共同供應契約辦理者,其共通需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政策需求定之。第一項軟體、創新及綠色產品或服務之採購需進行檢測、審核、認證及驗證者,其…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第6條 …六、辦理財務、勞務、工程公開招標案件前置作業及上網登錄。七、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之下訂。八、辦公事務用品之採購。九、辦公處室修繕、宿舍、財產管理。十、公文處理系統業務之辦理、監印、檔案管理、密件管制及其他不屬各課案件之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