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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7 頁-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4條 …上有無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或其他工作物。四、土地依法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其他有分割必要之分割登記。五、訂定底價。六、公告三個月。七、豎立現場標示牌。
- 行政祭祀公業條例 第51條 …祀公業土地於第七條規定公告之日屆滿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一、期滿三年無人申報。二、經申報被駁回,屆期未提起訴願或訴請法院裁判。三、經訴願決定或法院裁判駁回確定。前項…
- 行政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7條 …拍賣。八、公有土地標售、讓售。九、受迷信影響之交易。十、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十一、人為哄抬之交易。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十三、其他特殊交易。
- 行政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22條 …鄰各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區段之區段線比例加權平均計算。毗鄰為公共設施用地區段,其區段地價經納入計算致平均市價降低者,不予納入。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之零星建築用地,或依規定應整體開發而未開發之零星已建築用地,經劃屬公共設…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23條 …拍賣。八、公有土地標售、讓售。九、受迷信影響之交易。十、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十一、人為哄抬之交易。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十三、其他特殊交易。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97條 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估價,以比較法估價為原則。無買賣實例者,得比較其與毗鄰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強度差異,及土地價值減損情況,並斟酌毗鄰土地平均價格為基礎推算之。
-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7條 …拍賣。八、公有土地標售、讓售。九、受迷信影響之交易。十、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十一、人為哄抬之交易。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十三、其他特殊交易。
- 行政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規劃與前置作業及關聯性公共工程相關支出。五、補助政府機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之規劃費用支出。六、以貸款或墊款方式提供其他政府機關(構)推動都市更新。七、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相關支出。八、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
-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規定編定,且除海域用地外,並應繪入地籍圖;其已依法核定之各種公共設施用地,能確定其界線者,並應測定其界線後編定之: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二、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三、丙種建築…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意旨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一、除八公尺以下計畫道路外,其他各項公共設施用地之總面積不減少者。二、各種土地使用分區之面積不增加,且不影響其原有機能者。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3條 …二、實施權利變換地區之範圍及其總面積。三、權利變換範圍內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公有土地之面積。四、更新前原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限…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9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定負擔及費用,範圍如下:一、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權利變換地區內依都市計畫劃設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停車場等七項公共設施用地,業經各直轄市、縣(市)…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1條 …購置或已報奉核定列管作為興辦社會住宅之土地。四、非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學產地。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9條 …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列為抵充或共同負擔之各項公共設施用地,應登記為直轄市、縣(市)所有,其管理機關為各該公共設施主管機關。
- 行政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第2條 …土地及其地上建築改良物。二、現由寺廟、教堂使用。三、非坐落於公共設施用地。四、非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公告之古蹟及其坐落基地。但如日據時期原屬私有,臺灣光復後登記為國有者,不在此限。五、非屬國家有償取得。前項第四款本文…
- 行政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第4條 …對象與教義。三、房屋土地面積、房屋構造型態、權屬登記及是否為公共設施用地。四、神像或法器等物之名稱及數量。五、現在使用狀況及活動情況。六、現任住持或負責人姓名;由團體管理者,其團體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寺廟、教堂尚未成立財團…
-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10條 …,指辦理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公共設施用地之設置、新市區之建設及都市更新等業務之人員。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2條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之任務如下:(一)辦理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管理維護。(二)服務輔導之相關事宜。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6條 服務中心辦理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管理維護及相關服務輔導事宜。各服務中心依下列標準設置:一、產業園區土地面積未達一百公頃,且無污水處理廠者,設三等編制之服務中心,或由鄰近之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兼管之。二、產…
- 行政工業區移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管辦法 第4條 工業區移交接管之範圍,包括下列事項:一、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所有權或使用權。二、管理機構之辦公設備、物品及相關檔卷文件。三、管理機構之人員。四、管理機構承辦之各項業務。五、相關契約之權利義務。六、其他經…
- 行政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第2條 …物及設施之租售。四、未租售土地、建築物及設施之管理維護。五、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及設施未移交管理機構前之管理維護。六、其他有關事項。
- 行政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委託經營管理辦法 第2條 …下列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委託其他機關或公民營事業辦理:一、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建築物與設施、設備之營運、使用及維護。二、污水處理業務:(一)污水處理廠之營運、操作及維護。(二)廢(污)水排放及放流口之採樣、監測及計量作業…
- 行政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6條 …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之條件、隔離綠帶(或隔離設施)之設置規模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比率。三、協調其他法規主管機關,簡化或檢討規劃設置小型園區之限制。
-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6條 醫療服務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以供下列設施使用:一、公共設施:指供園區使用之綠地、綠帶、防風林、隔離(綠)帶、公園、滯洪池與地下水監測設施、廢棄物處理、廢水處理與其他環保設施、排水系統、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中水道系統、港埠…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所稱供不特定對象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指道路、排水系統、水道、公園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有特別約定者,從其約定:一、一般公共設施維設費:管理機構接管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日之次日。二、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管理機構函復同意廢(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日之次日。三、其他特定設施之使用費或維護費:管理機關函復…
- 行政水源特定區土地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標準 第2條 …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農業區、保護區、河川區、行水區、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使用分區管制內容與保護區相同者,減徵百分之五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全免:(一)水源特定區計畫發布實施前已持有該土地,且在發布實施後第一次移轉…
- 行政水源特定區土地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標準 第3條 …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農業區、保護區、河川區、行水區、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使用分區管制內容與保護區相同者,扣除該土地價值之半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全數:(一)水源特定區計畫發布實施前已持有該土地,於發布實施後發…
- 行政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財務之研究建議。七、都市計畫現行法令之檢討建議。八、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及多目標使用之研究建議。九、其他有關都市計畫之交議及研究建議事項。
-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16條 …發計畫地籍套繪圖。三、重劃區土地清冊並載明土地所有權人。四、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項目及其概略面積。五、費用負擔項目及概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