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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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8條 …理銀行或證券商簽訂之信託契約、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金融機構簽訂之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及保管契約,向該受理銀行申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前項存入信託專…
  2.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3條 …權委託專戶:指個人或營利事業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得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金融機構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並由該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中所約定之全權委託保管機構為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之資金所開立之投資專戶。前開全權委託保管機構…
  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條 …者,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經營本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信託業依信託業法第八條第二項設立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
  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8條 …業務,應按第七條所定金額,指撥相同數額之營運資金。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已指撥之營運資金得併入前項計算。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指撥營運資金應專款經營,除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法律另有規定外,…
  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5條 …資顧問事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者,應設置內部稽核部門。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已設置內部稽核部門者,不在此限。
  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請主管機關許可兼營金錢之信託及有價證券之信託,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一定條件,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受託投資之原始信託財產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
  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件: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所定條件。二、證券商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
  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可: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檢具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所定申請文件及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條件之資格證明文件。二、證券商申請以信…
  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定內部規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依前項設置之信託業務專責部門,得併入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以委任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所設獨立…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交付之信託財產,委由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之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保管。證券商僅辦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或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業務,除設置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應適用…
  1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或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所規定與客戶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辦理。
  12.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及管理。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境外基金業務之監督及管理。三、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監督及管理。四、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五、證券金融事業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證照之核(換)發、監督及管理。六、有價證券信用交…
  13.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56條 …得辦理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或由其他部門主管及業務員兼任。但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專責部門主管如具第五十一條之資格條件,或業務人員如具第四十九條之資格條件,得兼任之。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辦理交易決定之業務員,得由向特定人募…
  1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經理人併計達二年以上者。五、擔任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經理人職務一年以上,無不良紀錄者。基金經理人得負責之基金數量、額度及其資格條件,由本會定之。
  1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8條 …交易決策業務人員,不得與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但符合第六項規定者,得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證…
  1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受同一來源控制或具有相互控制關係之法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經理人準用第二項至前項規定。
  1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事業之負責人、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於從事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之行為涉及民事責任者,推定為該事業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18.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2條 …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未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內部管理制度。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或…
  19.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7條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定提存營業保證金者,不在此限。前項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提存,不得設定質權或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且不…
  20.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14條 …司本身有利之事項,或有其他過度宣傳之內容。五、未取得核准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而為使人誤信其有辦理該項業務之廣告。六、為保證獲利或負擔損失之表示。七、於傳播媒體從事投資分析之同時,有招攬客戶之廣告行為。八、涉有利益衝突、…
  21.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15條 …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保險業或信託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保險法或信託業法另有規定外,準用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
  22.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5條 …第一項各款所定條件外,其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兼營者,其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七千萬元。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證券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兼營期貨顧問事業,不符第…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3條 …見或推介建議之人、投資經理人。二、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從事對客戶或不特定人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業務之部門主管與業務人員、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主管與投資經理人。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3條 …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一、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4條 …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一、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條 …機關核定准予交易之證券相關之期貨、選擇權或其他金融商品。十、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指對客戶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之委託投資資產,就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為價值分析、投資判斷,並基於該投資判斷,…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條 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於有價證券為目的,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依本法規定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前項一定條件,由主管機關會商信託業法主管機關定之。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1條 …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創新實驗。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條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基金保管業務、全權委託保管業務或其他本法所定業務者,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虛偽行為。二、詐欺行為。三、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基…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0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條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前項條件、資格、申請程序、人員管理、契約簽訂、帳務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