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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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2條 …課後照顧中心)設立許可證書上所載之負責人。二、工作人員:指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及課後照顧中心(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及中心)擔任執行秘書、主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之人員。三、課後照顧班…
  2.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指由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課後照顧中心):指由鄉(鎮、市…
  3. 行政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第3條 …:指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八、合法建築物:指具有下列文件之一,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審核認可之建築物;(一)實施建築管理…
  4.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65條 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管理辦法之規定或具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國民中學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者之一者: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二、曾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理…
  5.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3條 …之校車: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載運學生之車輛。二、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接送車。前項學生交通車分類如下:一、第一類:載運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國民小學學生者。二、第二類:載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者。學生…
  6.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6條 …識之學生專車校(班)、中心名稱、電話、載運人數,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租賃者,並應加註立案字號。
  7.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8條 …載運人數不得逾汽車行車執照核定數額。公私立學校、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應造具乘坐學生交通車學生之名冊。
  8.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9條 公私立學校、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應妥善規劃學生交通車之行車路線,擇定安全地點供學生上下車,並將行車路線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9.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11條 …檢查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檢查報告應留存公私立學校、短期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以備查考,並於十五日內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一、到職時,應附一年內至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之健康檢查報告。二、到職後,每年應至公立醫院或勞…
  10. 行政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17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定期至公私立學校、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進行學生交通車使用情形檢查。各該主管機關應會同公路監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實施學生交通車路邊臨檢,並督導及追蹤改善情形;路邊臨檢以每月至少辦理二次為原則。各該…
  11.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8條 …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其服務內容、人員資格及收退費規定,準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有購置或租賃交通車載運兒童之需要者,應準用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第一項及第二項核准條件、人員編制、管理、…
  12.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 …規定,停止辦理幼兒園之教保服務。六、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三項準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所定服務內容、人員資格或收退費之規定。七、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三項準用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以未經核准或備查之車輛載運兒童,…
  1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9條 …安全:一、幼童專用車。二、公私立學校之校車。三、短期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接送車。前項交通載具載運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國民小學學生者,其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載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者,其車齡不得逾出廠十五…
  1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6條 …。前項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得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指定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私人、團體申請設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辦理之。前項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申請、設立、收費項目、…
  1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1-1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之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
  1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3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二、供給不衛生之餐飲,經衛生主管機關查明屬實。三、提供不安全之設施或設備,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明屬實。四、發現兒童及少年…
  1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5條 …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未申請設立許可而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者,由當地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並命其限期改善。於前項限期改善期間,不得增加收托安…
  1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5-2條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違反第八十一條之一第五項至第七項規定者,由教育主管機關處負責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命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1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7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違反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由設立許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
  20.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8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違反第八十三條第五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一者,或依第八十四條第三項所定辦法評鑑為丙等或丁等者,經設立許可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2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16條 …育中心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改制完成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屆期未申請者,應廢止其設立許可,原許可證書失其效力。前項未完成改制之課後托育中心,於本條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原核准主管機關依本法修正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