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遊艇駕駛」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條 …持有一等遊艇駕駛執照,駕駛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遊艇之人員。五、二等遊艇駕駛:指持有二等遊艇駕駛執照,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遊艇之人員。六、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指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以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動力…
  2.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6條 …延長至年滿六十八歲止。三、遊艇與動力小船助手:滿十六歲。四、二等遊艇駕駛與自用動力小船學習駕駛:滿十八歲。
  3.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7條 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申請書。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二張。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汽機車駕駛執照、…
  4.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1條 具有下列學經歷證明文件之一者,得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一、公私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以上之航海、駕駛、漁撈、漁航技術、漁業、輪機等科系畢業。二、曾在動力之船舶、公務艦艇、漁船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一年以上…
  5.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2條 具有下列經歷證明及訓練者,得申請核(換)發一等或二等遊艇駕駛執照:一、申請換發二等遊艇駕駛執照之資格者:(一)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滿一年。(二)曾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三)曾領有漁船二等船副以上執業證書。(…
  6.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3條 學習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應由持有二等遊艇駕駛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人,在船指導監護學習駕駛。前項學習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應在當地水域管理機關指定之水域及時間內學習駕駛。學習駕駛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
  7.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4條 …駛訓練機構同意指派指導人之同意書、訓練用船及其駕照資料。申領二等遊艇駕駛學習證,除應具備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文件外,另應檢附自主學習計畫書。自用動力小船或二等遊艇學習駕駛證之有效期間,自發證之日起以一年為限。
  8.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6條 …離(靠)碼頭、內水(與沿岸、近海)航行、海上艘救等三項。二、二等遊艇駕駛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課程:(一)學科:避碰規則與海事法規、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及通訊與緊急措施等六項。(二)實作:離岸、直線…
  9.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7條 …格之一,並持有一等遊艇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三、二等遊艇駕駛與動力小船駕駛學科師資,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公私立學校航海、輪機相關科系教師。(二)曾任我國海軍或海巡艦艇長、輪機長一年以上。(三)具三等船副或…
  10.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6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實作測驗之船艇規格如下:一、自用動力小船之全長五公尺以上。二、遊艇與營業用動力小船之全長十公尺以上。前項測驗用船艇得由參加測驗者自備。
  11.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7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之應考科目為筆試及實作測驗,各科成績滿分均為一百分,其及格標準各為七十五分。
  12.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8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範圍:一、筆試測驗:避碰規則與海事法規、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及通訊與緊急措施等六項。二、實作測驗: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S型前進、人員搜救及靠岸等七項。
  13.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9條 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其筆試或實作測驗有一項不及格者,得於一年內申請補測不及格之項目。申請前項補測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不同類別測驗之筆試或實作補測,且於補測項目及格後僅得申請所補測類別之駕駛執照,…
  14.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0條 以不正當手段報名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者,取消測驗資格,已領駕駛執照者,註銷其駕駛執照。冒名頂替代考者,取消測驗資格。
  15.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應由訓練機構備妥測驗用船與場地設施,於測驗六十日前檢送測驗計畫,報請航政機關核准後,由航政機關派員辦理測驗之筆試及實作。前項測驗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測驗類別。二、測驗日期。三、測驗…
  16.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1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測驗之試題題型、題目數量與評分基準及駕駛執照格式,依航政機關之規定。
  17.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2條 …歲之日為效期屆止日。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者,得申請換發二等遊艇駕駛執照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遊艇駕駛執照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逾期未換發新照者,不得駕駛遊艇或動力小船。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或遊艇駕駛執照者,得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