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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之變更原申請內容,指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或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及第十款至第十二款之內容有變更者。屬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前項須經核准變更之事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