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專職輻射防護人員」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3條 本標準所稱之專職輻射防護人員,係指任職於設施經營者內,具輻射防護人員資格,並經設施經營者依規定提報主管機關,執行輻射防護管理業務者。本標準所稱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係指具輻射防護人員資格,並經設施經營者提報主管機關核准於設…
  2. 行政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12條 …責人或其代理人。二、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之業務主管及至少二名以上之專職輻射防護人員。三、相關部門主管。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應至少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研議第十條規定之業務內容執行情形及下列事項:一、對個人及群體劑量合理抑低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