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主機容量比」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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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 第4條 各類用途建築物之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主機容量比不得超過下列規定:┌───────┬─────────┬────────────┐│建築物種類│建築物類別│標準值│├───────┼─────────┼────────────…
  2. 行政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前條所稱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主機容量比,指建築物之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主機總容量與該建築空調尖峰負荷之比值。前項所定建築空調尖峰負荷之計算方式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