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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 97 頁-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1條 …員在外執行審計稽察職務者,各就其承辦事務負責,其權責準用各層負責人員之規定。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7條 …主任對主任負責;第二層對第一層負責;第三層對第二層負責。各層負責人員奉准差、假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8條 各層負責人員依其職掌範圍處理公務,其權限如下:一、對該管公務有依據法令規定處理之權。二、對已授權事項有決定或代行之權。三、對所屬人員有指揮監督及考核之權。四、對該管公務之處理,有斟酌輕重緩急統籌分配調度之權。五、對應經其…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9條 各層負責人員依其職掌範圍處理公務,其責任如下:一、對該管公務負策劃推行及研究發展之責。二、對該管公務負有與室內各單位密切聯繫協調之責。三、對該管公務之處理及其應辦之文件,負依限完成與稽催清結之責。四、對該管公務就其所屬人…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0條 各層負責人員處理該管公務,未盡應有之注意,所負之責任如下:一、授權決定處理之事項或代行之室稿,如有錯誤或逾越權限者,應負法律上或行政上一切責任。二、業務或辦事內規擬訂錯誤,由撰擬或審查人員負責。三、公文程式及引用人名、地…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1條 …員在外執行審計稽察職務者,各就其承辦事務負責,其權責準用各層負責人員之規定。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8條 …主任對主任負責;第二層對第一層負責;第三層對第二層負責。各層負責人員奉准差、假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19條 各層負責人員依其職掌範圍處理公務,其權限如下:一、對該管公務有依據法令規定處理之權。二、對已授權事項有決定或代行之權。三、對所屬人員有指揮監督及考核之權。四、對該管公務之處理,有斟酌輕重緩急統籌分配調度之權。五、對應經其…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0條 各層負責人員依其職掌範圍處理公務,其責任如下:一、對該管公務負策劃推行及研究發展之責。二、對該管公務負有與室內各單位密切聯繫協調之責。三、對該管公務之處理及其應辦之文件,負依限完成與稽催清結之責。四、對該管公務就其所屬人…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1條 各層負責人員處理該管公務,未盡應有之注意,所負之責任如下:一、授權決定處理之事項或代行之室稿,如有錯誤或逾越權限者,應負法律上或行政上一切責任。二、業務或辦事內規擬訂錯誤,由撰擬或審查人員負責。三、公文程式及引用人名、地…
- 監察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2條 …員在外執行審計稽察職務者,各就其承辦事務負責,其權責準用各層負責人員之規定。
- 監察審計法 第15條 …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 監察審計法 第29條 審計機關如因被審核機關之負責人員之行蹤不明,致案件無法清結時,除通知其主管機關負責查追外,得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銓敘機關;在未清結前,停止敘用。
- 監察審計法 第77條 …經查明覆議或再審查,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審酌其情節,免除各該負責人員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予以糾正之處置:一、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之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二、支出之結果,經查確實獲得相當價值之財物,或顯然可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