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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6 / 187 頁-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22條 …或行為足以妨礙航行安全與紀律時,得先行停止其職務,必要時得在適當地區遣返,並即報告雇用人。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26條 船舶不論航行或停泊,如遇有重大事件,船長應為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雇用人及航政機關。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27條 …。四、各艙隔板及雙重底之損害情形。五、出險後安全泊地之選擇及適當航行之策劃。六、船內進水量至飽和點,船舶位置移動或翻覆之防止。七、船舶洩漏污染物質對海洋環境之污染。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43條 …監視各種儀表指示燈保持正常。二、燃料、潤滑油、淡水及蒸餾水之適當供應,各壓力計、溫度計、水位指示器保持正常,與循環冷卻水運行無阻。三、主機之運轉不得超過規定轉速,未經輪機長及駕駛臺之命令,不得隨意變更轉速。四、爐水應維持…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58條 …客部門海員除前項所列外,得增設專業經理、行政副理、餐勤副理或適當調整人員編制。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4-1條 …(見)習生職務規定支給薪資。雇用人應為實習生或見習生提供質量適當之食物、臥室、寢具、餐具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具。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1條 …證書重新生效測驗。前項測驗得採書面、口頭、使用模擬設施或其他適當之措施等方式。訓練機構辦理前項作業,其作業計畫經報請航政機關核可後實施。第一項測驗以各科成績均滿六十分為合格,並由辦理機關或機構核發測驗合格證明,其有效期限…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4條 …有侵入之虞者,並得在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採取適當措施。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飼養飛鴿或施放有礙飛航安全之物體。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前二項所訂一定距離範圍,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劃定…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5條 外籍航空器經特許在中華民國領域飛航時,交通部得令其先提出適當之責任擔保金額或保險證明。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9-13條 …禁航區、限航區活動之遙控無人機,由禁航區、限航區之管理人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必要時,得通知民航局會同警察機關取締。未經同意進入第一項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活動之遙控無人機,由航空站、飛行場之經營人、管…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4條 …各項裝備、零組件,未依手冊執行檢驗或未由合格人員在工作紀錄及適當之表格或掛籤上簽證。八、對所執行之各項修護及改裝工作,未有完整之紀錄或未予妥善保管該項紀錄。九、經檢定合格後,未依民航局認可之技術文件執行業務,或塗改、填寫…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條 危險品包裝,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包裝之製作適當,情況良好。二、包裝物與內裝物接觸之任何內面,應不受所載物質危險特性之影響。三、包裝之強度,應足以防護其被包裝之物質不使受污染。四、能抗拒搬運或海上運送之通常危險。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3條 裝填壓縮氣體之儲氣瓶或容器,應有適當之構造,並應予試驗、保養及正確之灌裝。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6條 …放射線之鉛或其他材料製造之容器內,再裝入木箱、模造板箱或其他適當之包裝內。外包裝之長、寬、深,各應在一○○公釐以上。容器及包裝,不得有放射性之污染。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29條 危險品包皮上或其他適當之顯著地位,應標記有危險品之類別、名稱、數量、性質、注意事項及其他說明文字,包皮上之標記,應與內裝物品一致,不得有虛偽不實之記載。國外輸入之危險品,應由輸入商依前項規定標記之,並加註輸入商之名稱及地…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0條 …於裝載爆炸物之甲板、船艙等場所,處理貨物器具等時,應事先採取適當措施,使其不致因移動、傾倒、衝撞、摩擦等,而危及爆炸物。三、裝卸時,應事先檢點裝卸設備及器具,並須完成消防上必要之準備。四、不得與其他貨物同時裝卸。五、不得…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5條 …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危險品之周圍應保留適當餘地,以避免因船員之作業而發生危險。三、應與小艇及登艇場所、起居艙室及船艛,保持適當距離。四、裝載爆炸物之面積,應在可能裝載貨物全面積二分之一以下。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6條 船舶火藥庫裝載有爆炸物時,應注意左列事項:一、火藥庫應採適當措施,使危險品在航行中不致受鋼材、機械或其他重物之損傷。二、與火庫鄰接之船艙、艙區及火藥庫船艙或艙區直上之甲板部分,不得裝載易燃液體、氧化劑、易燃固體及遇水或空…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8條 …材部分接觸。三、不得將重物裝載於其上層。四、應與起居艙室保持適當之距離,並不致有煙火或熱氣之危險。五、不得裝載於煤庫、煤艙或其直上之甲板上。六、不得使用管路裝置裝卸。七、不得使日光直射,以防高熱引起爆炸。八、第六十條第八…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9條 …之場所。二、應與消防栓、測深管、空氣管、小艇及登艇場所,保持適當距離。三、客船之裝載場所,應與乘客艙室保持適當距離。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0條 …接之船艙或艙區內者,應與鄰接之艙壁距離六公尺以上。但艙壁具有適當之防熱設施者,不在此限。四、裝載於與起居艙室、鍋爐艙、機艙、燃料艙或廚房鄰接之船艙或艙區內時,其鄰接之艙壁或甲板應為氣密。五、裝載一千公斤以上易燃液體之船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2條 …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與起居艙室、儲存糧食或有機物品場所,保持適當之距離。二、應能便於監視。三、不得裝載於其他危險品或易燃貨物之上層及附近。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4條 …載於其上層。三、應與起居艙室、儲存糧食或有機物品之場所,保持適當之距離。四、應能便於監視。五、裝載場所除經船長許可應禁止不必要人員進入。六、裝卸終了,應清掃毒性物質處理場所。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8條 …其上層。三、容器設有排氣孔者,其孔應向上。四、與起居艙室保持適當之距離,並不致有煙火或熱氣之危險。五、不得裝載於燃料艙或其直上之甲板上。六、裝載場所及其附近應禁止吸菸或使用煙火。七、備足量之輕便滅火器或同等效力之消防設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0條 …。四、通至棉花裝載場所之甲板間艙口,應予閉鎖後覆蓋之,並應予適當之防護。五、裝載棉花之艙口,如暫停裝卸時,船長應派員瞭望以防火災。六、裝載棉花場所之通風筒開口,應裝有細孔之金屬網。七、將棉花裝載於與鍋爐艙或機艙鄰接之船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1條 …應採下列防火措施:一、在無消防設備之場所裝載棉花時,事先配備適當之滅火器。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得免配備。二、防止火星冒出煙囪。三、裝卸、裝載及其附近場所禁止吸菸、使用煙火、攜帶火柴或容易發出火花之物品。四、嚴密監視與其接…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4條 …隔以整個艙區得認係縱向隔開。在甲板上裝載者,全艙隔開即指隔開適當之距離。四、縱向全艙隔開:指不僅垂直隔開並應水平隔開,在甲板上裝載者,即指隔開適當之距離。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2條 …之槽櫃裝載者,其槽櫃裝置依下列規定:一、裝置於起居艙室以保持適當距離及易於接近監視之場所。二、裝置於通風良好並無煙火或熱氣危險之處所。三、妥為裝置於堅固之底座上。四、槽櫃四周應預留適當之檢查空間。五、有適當遮蔽,防止陽光…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3條 …開關等裝置於圓孔之蓋上,蓋上應設置圍壁以確保開關之安全,並有適當設備,使自開關等洩漏之液氨排洩於海中。五、管路之裝設應經航政機關或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以下簡稱驗船機構)認可,所有開關接頭等之數量應儘可能為最少。其裝置…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6條 將硫酸、鹽酸或苛鈉注入槽櫃載運者,槽櫃內應保留適當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