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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0條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事業自行或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進行第一項之監測,其監測人員應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委託之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之人員為之。前項委託檢驗測定機構之監測,應於監測五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通知…
  2.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2條 …系統以密閉測試方式進行監測者,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依下列頻率監測:一、儲槽:每三年一次。二、輸送設備:每年一次。前項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事業得進行污染調查,以研判是否有污染洩漏情事:一、儲槽:一…
  3.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氣體監測方式進行監測者,應自行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之功能。二、開挖區…
  4.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4條 …下水監測方式進行監測者,應自行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地下水標準監測井至少於儲槽區及輸送區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二口以上,並不得設置於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防…
  5.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5條 …項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申報之監測紀錄,應經監測人員簽名,並以檢驗測定機構之監測紀錄為之。地上儲槽系統依第二十一條規定免進行監測者,免依第一項規定進行申報。申報文件有欠缺或不合規定者,事業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之…
  6. 行政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第12條 …入救災及文物搶救之措施。四、防災教育演練:指依災害預防措施,檢驗其防災功能及模擬災害情況,實際操作救災搶險定期教育訓練及演練之措施。前項防災計畫之執行,由古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為召集人,並由古蹟所在地村(里)長與居民…
  7.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得報經管理局核准,免予設置。管理局得不定期派員至採樣井採樣檢驗水質,以查核是否符合容許標準。
  8. 行政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20條 …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驗收,或委託公正之學術或鑑定機構,辦理品質檢驗或提供鑑定。藝文採購驗收通過者,機關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必要時得依廠商之需求,提供不同形式之實績證明。
  9.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下列事業:一、發電、特用氣體供應、環境保護處理、水處理、量測檢驗、資訊或通訊等專門技術事業。二、儲運、保稅或物流等服務事業。三、其他經園區審議會核准之事業。前項事業之配置地區,得由管理局劃定之。
  10.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者。五、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損耗未逾海關核定之損耗率。六、送請檢驗所發生之損耗。七、因研究發展所發生之損耗。八、其他因產品特性所發生之損耗。
  11. 行政科學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資料清冊。四、廢棄物處理設施完工驗收證明文件。五、試運轉功能檢驗報告書。六、污染防治監測報告書。七、廢棄物最終處置去處證明文件。
  1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40條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
  1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5-1條 …航運往來許可、人員入出許可、物品輸出入管理、金融往來、通關、檢驗、檢疫、查緝及其他往來相關事項,由行政院以實施辦法定之。前項試辦實施區域與大陸地區通航之港口、機場或商埠,就通航事項,準用通商口岸規定。輸入試辦實施區域之大…
  1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本條例第四十條所稱有關法令,指商品檢驗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藥事法、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菸酒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植物防疫檢疫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15.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括直接工程費、品管費、施工中環境保護費及工地安全衛生費、材料檢驗費、承包商管理費及利潤、營業稅等。六、公共藝術之辦理,得鼓勵納入傳統工藝美術或傳統文化元素。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設立之基金或專戶,經費運用範圍應與文化藝術…
  16.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值未逾海關核定免繳保證金限額之保稅貨品,運往區外展示、修理、檢驗、組裝測試之案件,得自行點驗進出區。前項屬視同進出口案件者,得先憑交易憑證文件登帳,於次月十五日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辦理按月彙報,並應於出區…
  17.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0條 園區事業之保稅貨品運往區外委託代為修理、檢驗或組裝測試者,應填具科學園區保稅貨品運出區修理、檢驗或組裝測試申請書報請海關審核並繳納稅款保證金後放行出區。前項保稅貨品,價值未逾海關核定限額者,得免繳保證金,逕憑生產性貨品出…
  18.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1條 前條保稅貨品修理、檢驗或組裝測試後,應於出區或管理局核准日後一年內運回,運回區內時應填具園區事業出區保稅貨品運回進廠申請書,向海關辦理銷案及退還保證金手續。未依限運回者,應於期滿後十日繕具報單補稅。前項作業,得以電子傳輸…
  19.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2-1條 …記之區內營業項目包括維修者,得辦理相關產品之修理及其所衍生之檢驗、測試或維護(以下簡稱維修產品)業務,並設置維修產品之存放專區,及編製維修專用帳冊報經海關驗印,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前項帳冊如以電腦處理者,準用第八條第四項…
  20.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清理計畫。十、產品庫存量超過貯存容量時之處理計畫。十一、產品檢驗項目、方法或頻率。十二、其他經管理局指定者。前項第二款試驗期間之變更,以一次為限。
  21. 行政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25條 …出入、攜帶或寄送,以進出口論;其運輸工具、人員及貨物之通關、檢驗、檢疫、管理及處理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前項進口物品未經許可,不得轉運金門、馬祖或澎湖以外之臺灣地區;金門、馬祖或澎湖以外之臺灣地區物品,未經許可,不得經…
  22. 行政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31條 …調海關檢查、入出境證照查驗、檢疫、緝私、安全防護、警衛、商品檢驗等業務與相關之管理事項,得設置離島兩岸通航港口檢查協調中心;其設置要點,由交通部另定之。
  23.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35條 …之限制。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輸往香港或澳門之物品,以出口論;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2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7條 …包、進貨或採購原料、物料、資產和勞務、處理採購單、經收貨品、檢驗品質、填寫驗收報告書或處理退貨、記錄供應商負債、核准付款、進貨折讓、執行與記錄票據交付及現金付款等之政策及程序。三、生產循環:包括環境安全管理、職業安全衛生…
  25.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治法規之訂定、研議及釋示事項。三、全國性海洋環境品質之監測及檢驗事項。四、直轄市、縣(市)海洋污染防治業務之督導事項。五、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海洋污染防治之協調或執行事項。六、涉及相關部會機關海洋污染防治之協調事項…
  26.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規之訂定及釋示事項。三、直轄市、縣(市)海洋污染防治之監測及檢驗事項。四、直轄市、縣(市)海洋污染防治統計資料之製作及陳報事項。五、直轄市、縣(市)海洋污染防治之研究發展、宣導及人員之訓練事項。六、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
  27. 行政海域環境監測及監測站設置辦法 第6條 海域環境水質、生物與港區水質、底泥採樣、樣品保存及檢驗分析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為之。
  2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4條 …放射腫瘤部,分三科辦事。十六、皮膚部,分二科辦事。十七、病理檢驗部,分七科辦事。十八、家庭醫學部,分三科辦事。十九、傳統醫學部,分二科辦事。二十、麻醉部,分五科辦事。二十一、重症醫學部,分二科辦事。二十二、胸腔部,分五科…
  2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19條 病理檢驗部掌理事項如下:一、組織切片診斷、病理解剖、細胞學診斷、分子病理、醫學檢驗、臨床溝通、品質管理、教學及研究。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病理檢驗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三、其他有關病理檢驗醫療事項。
  3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37-2條 …究。二、法定與新興傳染病之預防、通報、流行疫情之監視、調查、檢驗、演習、分級動員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感染管制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感染管制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