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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 115 頁-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1條 保險業從事結構型商品投資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該結構型商品應符合下列條件,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之百分之十:一、最終到期日不得超過十年。二、到期本金之保本比率為百分之百,但最終到期日未逾五年者,到期本金之保本比率得…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2條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訂定處理程序,並經董(理)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3條 保險業訂定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應有稽核、法令遵循與風險管理單位之高階主管人員及相關業務主管共同參與訂定或修正,並載明下列項目:一、交易原則與方針:應包括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種類、主要交易對象、交易策略(包…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4條 保險業董(理)事會應核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與風險管理之重要政策及程序,並至少每年檢討一次,且應指定高階主管人員依下列原則,負責管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一、確保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執行,並定期評估其妥適性。二、指定…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5條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風險管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應設立獨立於交易部門以外之風險管理單位,其負責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風險管理人員應具有風險辨識、衡量、監控及報告之專業能力,且不得擔任衍生性商品交易部門之任何職…
- 行政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6條 …核報告,提報董(理)事會通過:一、查核遵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及法令規定之情形。二、查核內部控制措施時,應包括查核內部牽制及勾稽功能。三、評估風險管理作業之獨立性及風險限額執行情形。四、驗證交易文件資料來源之可…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品或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為價值分析、投資判斷,並基於該投資判斷,為客戶執行投資或交易之業務。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或期貨信託事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者,不在此限。三、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款或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處分。四、最近二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五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或證券交易…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員資格之處置。四、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款或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處分。五、最近二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五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或證券交易…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得兼任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或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4條 …資業務,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以外之有價證券。二、不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以外之交易。三、不得為放款。四、不得與本事業經理之各基金、共同信託基金、其他全權委託投資或期貨交易帳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其交易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經本會依期貨交易法第五條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交易與證券相關之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及期貨選擇權契約。二、經本會核准非在交易所進…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7-1條 …客戶同意得委託提供國外投資顧問服務之公司或其集團企業提供集中交易服務間接向國外證券商、期貨商或其他交易對手委託交易,並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從事上開委託交易之風險監控管理措施,及提供國外投資顧問服務之公司之選任標準,提經…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經中央銀行同意,其資金之匯出、匯入,依中央銀行所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知之資訊,為自己或客戶以外之人從事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買賣之交易。二、運用委託投資資產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從事足以損害客戶權益之交易。三、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但本會對績效報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9-1條 …門主管與投資經理人,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決定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某種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時起,至委託投資資產不再持有該…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主管及業務人員之學歷、經歷及最近二年受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一條或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處分情形。四、最近二年度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五、因業務發生訴訟或非訟事件之說明。六、最近二年事業及其負責人受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求解約之事由及期限。三、委託投資時之委託投資資產。四、投資或交易基本方針及投資或交易範圍之約定與變更。投資或交易範圍應明白列出有價證券或商品之種類或名稱。五、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授與及限制。六、資產運用指示權之授與及限制。七…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2-1條 …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全權委託投資案件,應保存足以瞭解交易全貌之交易憑證、確認客戶身分及申報之紀錄,並應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3條 …融機構。三、向票券商買入短期票券。四、短期票券及債券之附買回交易。五、本國信託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六、其他經本會規定者。前項所稱閒置資金,係指委託投資資產除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因法令變更致增加得投資或交易範圍,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增訂相關風險監控管理措施及會計處理事宜,提經董事會通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於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5條 …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逾越法令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履行責任。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6條 …管機構另行簽訂委任或信託契約,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開戶、款券保管、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買賣交割、帳務處理或股權行使等事宜。依第十一條第五項自行保管委託投資資產及同條第六項自行約定委託投資資產之保管者,不…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7條 …操作之規定為之。前項有關簽約、開戶、買賣、交割、結算、投資或交易之分析報告、決定、執行紀錄與檢討報告及其他處理事項之業務操作規定,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投資或交易,應依據其分析作成決定,交付執行時應作成紀錄,並按月提出檢討,其分析與決定應有合理基礎及根據。前項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方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9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每月定期編製客戶資產交易紀錄及現況報告書送達客戶。客戶委託投資資產之淨資產價值減損達原委託投資資產之百分之二十以上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個營業日…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1-1條 …管或業務人員兼辦。第一項信託業務專責部門辦理研究分析、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與買賣執行之業務人員相互兼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負責人及經營與管理信託業務人員,應符合…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1-3條 …委託保管機構簽訂委任保管契約,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開戶、款券保管、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買賣交割、帳務處理或股權行使等事宜。前項委任保管契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依客戶別與全權委託保管機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3條 …,應配置適足、適任之主管及業務人員。前項辦理研究分析、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與買賣執行之業務人員相互兼任,且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與共同信託基金業務、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6條 …該信託財產客戶及受益人以外之人從事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買賣之交易。二、以信託財產投資於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從事足以損害客戶或受益人權益之交易。三、與客戶或受益人為投資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