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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5-1條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經營能源業務收入之提撥。二、基金之孳息。三、能源技術服務、權利金、報酬金及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一款之提撥,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每…
  2.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15-1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第一條第二項能源發展綱領,就全國能源分期分區供給容量及效率規定,訂定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作為國內能源開發及使用之審查準據。
  3.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接受代辦工程等事項。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租收益。五、其他有關航港管理事項。
  4. 行政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 第3條 …三十萬瓩以上者(以下簡稱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應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之費用,其計算公式如下:一、售電業繳交基金之費用=非再生能源電能總售電度數×繳交基金費率。二、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基金之費用=自用電力…
  6.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研究發展,指中小企業自行以科學方法或技術手段從事具備一定創新程度之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創新活動。
  8.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前條所定研究發展,限於中小企業研究發展單位所從事之下列活動態樣:一、為開發或設計新產品、新服務或新創作之生產程序、服務流程或系統及其原型所從事之研究發展活動。二、為開發新原料、新材料或零組件所從事之研究發展活動。前項所定…
  9.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之中小企業,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依法辦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並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事業。二、最近三年未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
  10.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研究發展之支出,指中小企業研究發展單位從事第二條及第三條規定研究發展活動所支出之下列費用:一、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之薪資。二、具完整進、領料紀錄,並能與研究發展計畫及紀錄或報告相互勾稽,專供其研究發展單…
  11.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教育訓練,應為執行研究發展計畫所需,包括自行辦理、委託辦理或與其他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相關團體聯合辦理,且指派所屬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參與訓練,以提升該人員執行該計畫相關研發技術或專業能力之活…
  12.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下列費用或支出,不得認列為研究發展支出:一、研究發展單位之行政管理支出。二、例行性之資料蒐集相關支出。三、例行性檢驗之支出。四、例行性開發市場業務之支出。五、為確定顧客之接受度,從事試製所須耗用原料、材料之支出。六、市場…
  13.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中小企業從事研究發展活動,除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委外研究發展及第三項共同研究發展約定由國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執行部分者外,以在臺灣地區從事者始得認列研究發展支出。
  14.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中小企業從事研究發展,應以建立自主研發能力為原則,始得認列為研究發展支出。但個別研究發展計畫部分有委外必要者,其下列委外研究發展費用,不在此限:一、委託國內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內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
  15.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中小企業所研究發展之產品、技術或創作應專供其自行使用。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之產品、技術或創作供他人製造、使用者,應取得合理之權利金或其他合理之報酬。…
  16.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中小企業同一課稅年度所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中小企業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一、按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二、按支出金…
  17.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4條 中小企業適用投資抵減之研究發展之支出,不包括政府補助款及其研究發展單位產生之收入在內,且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數為準。
  18.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5條 中小企業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檢附與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支出項目有關之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就其資格條件及當年度研究發…
  19.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6條 中小企業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送請中小企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投資抵減稅額;於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
  20.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7條 依本辦法申請專供研究發展用之專利權、專用技術、著作權、專業性或特殊性之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於購置之次日起三年內,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或變更原使用目的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21.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8條 …辦法規定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中小企業,其當年度申報之研究發展支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虛報情事者,依所得稅法有關逃漏稅處罰及稅捐稽徵法有關停止其享受獎勵待遇之規定處理。
  22. 行政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2條 …機組選用、設置及期程規劃之完整性與時效性。四、對風力發電產業發展及自製率提升之助益。五、對離岸風電推廣應用之助益。
  25. 行政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17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應。
  26.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減少達百分之五十。前項第三款規定,由主管機關視預算執行、疫情發展及產業受影響情形認定。
  27.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1條 …動相互合作,並輔導其自立成長及升級轉型,以促進中小企業之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28.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4條 …取得與確保。五、人才之培育。六、其他有關中小企業之創辦或健全發展之事項。主管機關研擬前項政策、法規、措施時,除應促進小規模企業經營之改善與發展外,在金融、稅制及其他有關方面,不得有不公平之待遇。中央主管機關就前二項之實施…
  29.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6條 …為促進中小企業經營之合理化,應以左列事項為輔導重點:一、研究發展及新產品之開發。二、設備之更新及生產技術之改良。三、經營管理方法之改進。四、市場之開拓及資訊之獲得。五、行業之轉換與調整。六、經營要素及技術之取得。
  30.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其用途範圍如左:一、支援輔導計畫所需之經費。二、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專案性、緊急性及企業轉型、調適之融資及保證。但以金融機構或信用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三、投資中小…